痴迷炒股賺錢挪用公款208萬 好青年淪為階下囚

痴迷炒股賺錢,挪用公款208萬 “好青年”淪為“階下囚”

痴迷炒股賺錢挪用公款208萬 好青年淪為階下囚

痴迷炒股賺錢挪用公款208萬 好青年淪為階下囚

  因貪念而步入歧途的人,內心都會有兩個“小人兒”互相爭鬥。如果“邪惡小人兒”佔了上風,貪念就會壓倒理智,從而一步錯,步步錯。

  11月22日,大渡口區開展“以案四說”警示教育會,通過深刻剖析大渡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機關服務管理辦公室原出納譚洋的違紀違法案件,為黨員幹部築牢思想道德防線。

  一段懺悔視頻、一封懺悔書,讓在場的黨員幹部們瞭解到這位曾經的“好青年”,是如何被“邪惡小人兒”腐蝕了心靈,最終導致挪用公款,鑄成大錯的。

  初來乍到的“好青年”

  今年48歲的譚洋,19年前進入大渡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

  “打工生活是漂泊的,但現在可以穩定下來了。”初來乍到的譚洋既充滿幹勁又認真踏實,經手的事情都能努力做好,也樂於為機關幹部職工服好務。

  勤勉的工作表現,自然也被大家看在眼裡。2006年9月,區機關食堂開始運行,領導找到譚洋談話,希望他能夠兼任食堂的出納工作。譚洋二話沒說,便將這一工作接下。

  譚洋從未接受過財務專業培訓,他一邊請教同事一邊自學,很快就適應了這份新工作。

  在最初的幾年時間裡,譚洋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經手賬目和現金日清月結,從未有過偏差,為此經常受到領導表揚。

  在紀律紅線上瘋狂試探

  工作上春風得意的譚洋,內心卻時常充滿糾結。

  “我很羨慕開名車住豪宅的人,天天玩樂不愁錢的人。”譚洋在懺悔書中寫道,自己學歷不高、能力不強、也無門道,羨慕之餘,只能做好本職工作。可是,當自己堅守的初心出現動搖,信仰的高塔便會出現裂縫。

  2008年五一節前,譚洋收到6000多元公款,本打算存入單位保險櫃,但因忘了帶鑰匙,只能將這筆錢揣在身上。

  五一小長假出門旅遊,公款傍身的譚洋卻覺得踏實、滿足。“有錢的感覺真好!”從那時起,他便經常帶著公款出門,覺得隨手一掏就是成千上萬很有面子,絲毫沒有意識到已經觸碰到財經紀律的紅線。

  “就算用一點,也就兩三百元的事,隨時都還回去了。”2008年開始出現的公私現金混用錯誤行為,為譚洋鑄成大錯埋下了伏筆。

  挪用208萬餘元炒股

  2009年,譚洋開始炒股。初期收益不錯,這讓他很興奮,全然不顧投資風險,只想著投入更多的錢賺取更多的利潤。

  為此,他開始向多家銀行貸款,甚至不惜借高利貸。由於炒股虧損嚴重,最後即使拆了東牆補西牆,也已無法將貸款還清了。

  此時,譚洋如同著魔一般,把炒股賺錢作為賺錢還貸的希望。那些被他用作傍身以增加滿足感的公款,成為了他的目標。

  “要及時止損,這筆錢絕對不能動!萬一出事了,一切都完了!”“虧也是虧本金,不會虧公款,每個月準時還回去就不會出事!”連續數日,譚洋內心的兩個小人兒一直在不停爭鬥著,但最終還是邪惡小人兒佔了上風。

  從2013年2月起,譚洋開始利用職務之便,不斷挪用公款,最終為自己掘下一個208萬餘元的巨大陷阱。

  被判刑5年6個月

  炒股賠了,負債累累,公款難還,譚洋這才意識到自己錯的太多,可是一切都晚了。

  2019年2月11日,譚洋主動向大渡口區紀委監委投案自首。同日,經批准區紀委監委果斷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懺悔書中,譚洋引用了曹雪芹在《紅樓夢》中的這副對聯,慨嘆自己直到把自己推上絕路,才意識到一個“貪”字讓他失去了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忘記了黨員的初心與使命。

  可是,一切都已晚矣!

  2019年4月,譚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9月,大渡口區人民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譚洋有期徒刑5年6個月,追繳違法所得208萬餘元。

  大渡口在行動

  把“以案四說”納入監督重點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譚洋的案件讓在場的黨員幹部們深受教育。大渡口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汪建在會上表示,各級黨組織必須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開展警示教育作為重整行裝再出發、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抓緊抓實;黨員幹部必須加強自身黨性修養,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各級各部門要以案為鑑、舉一反三,紮實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不斷紮緊制度籠子,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在強化監督上,汪建要求全區各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巡察辦把“以案四說”開展情況納入監督重點,對推進較快、成效明顯的進行總結推廣;對搞形式、走過場的要糾正促改;對開展不力、問題嚴重的要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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