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中低速增長,破解營商環境轉型挑戰

根據世界銀行最新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和2014年相比,中國2020年營商環境的綜合排名有了顯著的提升,從第96位躍升至第31位。在這個過程中,各地政府做了非常多的努力,但我們不能因為這樣的排名自滿。

具體來看,在該報告統計的10個分項中,如建築許可,中國排名從2014年185位上升至2020年33位。但也有一些分項指標出現了下降,“比如獲得信貸,我們2014年獲得信貸排名73,2019年仍然73,到了2020年將掉到80。”

此外,在稅負方面的改善速度也不能令人滿意。比如獲得稅負方面,世界銀行的排序聚焦於名義的稅率和繳費率,所以我們名義上的稅率有些地方仍然較高,尤其是社保繳費率。2019年我們在這方面做了較大努力,但是執行情況有待觀察。因為名義的稅率費率降了以後,實際操作中企業面臨的實際負擔是否跟著降了還有待觀察。

剛才講到獲得信貸,在獲得信貸方面我們沒有特別大的進步,我們要實現轉變,過去的經濟發展模式中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政府和政府相關的各種投資。此種情況下,我們的金融體制可以較好地服務那樣的增長戰略,因為做一些大項目需要把資源動員起來,而我們的金融體制是非常好的動員了資源,把它導向大項目。但是經濟發展方式要轉變,我們希望有更多的企業在創新創業方面作更多的貢獻。此時,過去的金融體制便不再完全適應新要求,需要努力促進金融為創新創業提供有效支持。

這裡有一個體系中特別重要的問題,就是有一部分企業實質上是獲得擔保的,但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獲得這樣的救助。如果我們考慮到資金在這兩種企業之間的配置,一類企業能夠獲得救助,另一類企業不能獲得救助,那麼就會看到不能獲得救助的那些企業獲得資金越來越難,特別是當我們的金融監管使得我們的金融機構要對風險更加重視的時候,那些不能獲得救助的企業就會更難獲得信貸,因為他們的風險要由金融機構承擔。

金融機構的容錯空間很小是導致這個問題的根源之一。我們要做很多努力,比如通過數字科技更好地識別風險,把錯誤降低到一定的程度。除了剛才提及的這些指標中的數據以外,世界銀行的指標體系是不完全不完備的,有很多影響環境的重要方面都沒有在那十個指標中得到反映,比如政策穩定性對企業的發展其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世行的十個指標沒有一個反映了政策的穩定性……

另外,市場準入的障礙也沒有得到準確的反映,市場監管方面有的時候並不十分到位,所以假冒偽劣產品盛行,劣幣驅逐良幣,有時又是錯位或者越位,甚至有的情況下多個部門對同一件事情進行監管,而多個部門的監管之間不一致,導致企業什麼事都做不成,這也是一個很嚴峻的問題,而這在世行的指標體系中卻反映不出來。此外,在稅負指標中只考慮了企業的稅負,卻沒考慮個人的稅負是否有利於人才得到充分重視,人才的環境在此指標中也沒有得到充分的反映。

但排名的下降也不代表中國信貸環境變差。排序是相對的,其他國家信貸環境改善,中國的改善速度放緩,排名也會下降。

我們過去這些年關於優化環境做了很多方面的努力,現在又在做新的努力。我們提及較多的都是關於企業與政府如何打交道,如何讓企業和政府打交道的時候遇到的障礙少一點,如何讓企業辦事變得更容易一點,這裡面要牽扯到很多方面,有的是政府的激勵,有的是政府的工作流程等等。

很欣慰地看到,今年10月22日國務院發佈了優化營商環境的條例,從2020年的1月1日開始實行。在這個條例中,對很多我們以前談到的問題都做了相應的規定,比如明確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有一個專門的部門能夠把企業的事接下來,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由這個政府部門去做,而不是由企業跑各個部門求爺爺告奶奶,如此一來,對我們的營商環境就會有較大的促進。現在有多個省份都在搞“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優化了營商環境,但是還需要做很大的努力。

一方面,由於各個地區不同部門的實際情況並不一樣,要在全國有一套統一的營商環境的措施可能很難,所以需要鼓勵地方做探索性實驗,並提升容錯空間。所以國務院在優化營商環境的條例中也提到了,要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只有穿鞋子的人才知道鞋子是不是舒服”,只有企業和居民才知道營商環境是不是好,而這一點也是十分重要的。

另一方面,若要把營商環境的各個方面一起改進,在實際操作中較為困難,可以考慮選擇一些重點領域進行重點突破。同時,各個地區不同的部門實際情況不一樣,難以在全國範圍內推出一套統一的營商環境改善措施,因此需要鼓勵地方做探索、做實驗,允許地方在做實驗的過程中有一定的容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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