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一審法院對黎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原黎平縣國土資源局洪州鎮國土資源所副所長姚紹能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貪汙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姚紹能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貪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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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04:55:55 湯旺縣檢察
10月31日,一審法院對黎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原黎平縣國土資源局洪州鎮國土資源所副所長姚紹能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貪汙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姚紹能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貪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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