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作為最後1個由漢人建立的大一統王朝,歷經了哪些統治者?


明朝第一位皇帝:開國皇帝朱元璋,廟號明太祖,年號洪武,在位時間1368—1398年。 在位期間:驅逐胡虜,去除暴亂,拯救漢民族,平定天下,廢除了蒙古人制定的種族等級及壓迫政策,恢復中華,帶領華夏民族復興。政治上嚴懲貪官汙吏,廢丞相和行中書省,設三司分掌權力,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軍事上實施衛所制度。經濟上大搞移民屯田,興修水利,減免稅負,丈量全國土地,清查戶口。文化上緊抓教育,建立國子監培養人才。

明朝第二位皇帝:朱允炆,廟號明惠宗,年號建文,在位時間1398—1402年 在位期間:增強文官在國政中的作用,寬刑省獄,嚴懲宦官,同時改變其祖父朱元璋的一些弊政 ,史稱“建文新政”。後因靖難之變而下落不明。

明朝第三位皇帝:朱棣,廟號明成祖,年號永樂,在位時間1402—1424年 在位期間:改革機構,設置內閣制度,對外五次親征蒙古,收復安南,鞏固南北邊防,維護了中國版圖的統一與完整。多次派鄭和下西洋,加強中外友好往來。編修《永樂大典》,疏浚大運河。1421年遷都北京,對強化明朝統治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在位期間將由靖難之後的瘡痍局面發展至經濟繁榮、國力強盛的盛世,史稱“永樂盛世”。


明朝第四位皇帝:朱高熾,廟號明仁宗,年號洪熙,在位時間1424—1425年 在位期間:發展生產、與民休息,赦免舊臣,平反冤獄,廢除苛政,停止大規模用兵,百姓得到休養生息,文化得到了復興。朱高熾天稟純明,從善改過,恭檢愛民,後世對他評價很高,為後面的“仁宣之治”打下基礎。

明朝第五位皇帝:朱瞻基,廟號明宣宗,年號宣德,在位時間1425—1435年 在位期間:政治清明,重視整頓吏治和財政,繼續實行仁宗親民的政策,使得百姓安居樂業,經濟得到空前發展。在任期間文有“三楊”、蹇義、夏原吉;武有英國公張輔,地方上又有像于謙,周忱這樣的巡撫,一時人才濟濟。與其父親朱高熾的統治加在一起雖短短十一年,但卻被史學家們稱之為“仁宣之治”,功績堪比漢朝的“文景之治”。

明朝第六位皇帝:朱祁鎮,廟號明英宗,年號正統和天順,在位時間1435—1449年,1457—1464年(復辟) 即位之初在"三楊"的輔佐下頗有一番作為,延續了仁宣之治,後因"三楊"年事已高淡出政壇,宦官王振專權,慫恿其御駕親征瓦剌部,後兵敗土木堡當了俘虜。從瓦剌部放回後被幽禁於南宮長達7年之久,後在石亨,徐有貞等人的擁立下復辟成功,重新當上皇帝。復辟後改過自新,任用賢臣,廢除洪武以來的嬪妃殉葬制度,被後世喻為德政。


明朝第七位皇帝:朱祁鈺,廟號明代宗,年號景泰,在位時間1449—1457年 在位期間:重用於謙等大臣,反對南遷,取得北京保衛戰的勝利,有效遏制了瓦剌南下的野心,鞏固了大明朝的江山,使得百姓免遭兵禍。同時,啟用正統以來被迫害的忠臣賢將,在一定程度上恢復了朝野清明。

明朝第八位皇帝:朱見深,廟號明憲宗,年號成化,在位時間1464—1487年 即位之初恢復了明代宗朱祁鈺的皇帝尊號,平反於謙冤屈,任用賢明大臣商輅等治國理政,可以說有君王的風度。時代風氣清明,朝廷多名賢俊彥,朱見深能夠寬免賦稅、減省刑罰,使社會經濟漸漸復甦。但是在位後期任用奸邪,朝政腐敗,不能說沒有缺陷。

明朝第九位皇帝:朱佑樘,廟號明孝宗,年號弘治,在位時間1487—1505年 在位期間:扭轉憲宗後期朝政腐敗,驅逐奸佞,勤於政事,勵精圖治,任用王恕、劉大夏等為人正直的大臣,用自己的寬容與勤奮使明王朝恢復中興,被譽為“中興之令主”,史稱“弘治中興”。《明史》對孝宗皇帝的評價很高,即“恭儉有制、勤政愛民”。


明朝第十位皇帝:朱厚照,廟號明武宗,年號正德,在位時間1505—1521年 朱厚照從小機智聰穎,他處事剛毅果斷,批答奏章,決定國家重大事件。彈指之間誅劉瑾,平安化王、寧王之亂,大敗蒙古小王子,且多次賑災免賦。另一方面他為政期間又荒淫無道,國力衰微,一生貪杯、尚武、無賴,喜好玩樂。荒淫暴戾,怪誕無恥,也是少見的無道昏君。雖然武宗好嬉遊玩樂,卻也有抵禦邊寇之功,大事上不怠慢。

明朝第十一位皇帝:朱厚熜,廟號明世宗,年號嘉靖,在位時間1521—1566年 在位早期他英明苛察,做了很多大事,嚴以馭官,寬以治民,整頓朝綱、減輕賦役,對外抗擊倭寇,重振國政,開創了嘉靖中興的局面。但即為後期日漸腐朽,常年痴於修道煉丹,28年未上朝,一心修玄,日求長生,不問朝政,首輔嚴嵩專國20年,吞沒軍餉,吏治敗壞,邊事廢弛,倭寇頻繁侵擾東南沿海地區,造成極大破壞,是明朝歷史上一位頗具爭議的皇帝。

明朝第十二位皇帝:朱載垕,廟號明穆宗,年號隆慶,在位時間1566—1572年 即位之初信用徐階、高拱、陳以勤、張居正等大臣,革除前朝弊政。採納閣臣高拱、張居正等建議,與蒙古俺答議和,促成隆慶和議。廢除海禁,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朱載坖用人不疑,使得隆慶一朝及萬曆初年的明朝國運中興,社會較為穩定,經濟發展,海內大治,史稱為隆慶新政。


明朝第十三位皇帝:朱翊鈞,廟號明神宗,年號萬曆,在位時間1572—1620年 即位之初前十年,在內閣首輔張居正主持下實行一系列改革措施,社會經濟有很大發展,國力得到恢復,人民生活也有所提高。神宗親政後,勵精圖治,生活節儉,有勤勉明君之風範,開創了“萬曆中興”的局面。期間主持了著名的萬曆三大徵,鞏固了漢家疆土。明神宗執政後期荒於政事,三十年不上朝,國家運轉幾乎停擺。執政晚期,黨爭持續,導致朝政日益腐敗。

明朝第十四位皇帝:朱常洛,廟號明光宗,年號泰昌,在位時間1620年 在位期間進行了一系列革除弊政的改革措施,罷除了萬曆朝的礦稅,撥亂反正,重振綱紀。但每日回宮後卻沉於酒色,縱慾淫樂,身體羸弱,在位僅29天即暴斃而亡。

明朝第十五位皇帝:朱由校,廟號明熹宗,年號天啟,在位時間1620—1627年 在位期間,縱容乳母客氏,重用客氏相好的宦官魏忠賢,任他二人胡作非為,在朝陷害忠良,在後宮荼毒妃嬪。魏忠賢遍樹黨羽,排斥異己,對東林黨人斬草除根,連高官楊漣被害多日,都不知道他已死。朝廷上正人君子殆盡,政治黑暗已極,大明江山岌岌可危,彌留之時,還不忘叮囑崇禎帝要重用魏忠賢,然而志在振興的崇禎在三個月後就剷除了這個大害。


明朝第十六位皇帝:亡國皇帝朱由檢,廟號明思宗,年號崇禎,在位時間1627—1644年 繼位後大力剷除閹黨,勤於政事,生活節儉,曾六下罪己詔,是位年輕有為的皇帝。可惜其生性多疑,無法挽救衰微的大明王朝。在位期間爆發農民起義,關外後金政權虎視眈眈,已處於內憂外患的境地。崇禎十七年,李自成軍攻破北京時,於煤山自縊身亡,終年34歲,在位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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