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等14人涉惡案開庭審理,涉嫌犯故意傷害、組織賣淫等罪

2019年11月26日,永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永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鄭某等14人涉嫌犯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一案。

鄭某等14人涉惡案開庭審理,涉嫌犯故意傷害、組織賣淫等罪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4年起,被告人鄭某、張某某、丁某開始在永寧縣望遠鎮從事高利放貸活動。為發展和擴大放貸業務規模,2015年12月被告人鄭某糾集黃某某、張某某、丁某、何某某、楊某某、李某成立寧夏鑫仕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微信群,共同籌資高利放貸。

被告人鄭某等人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錢的心理與其簽訂借貸、擔保等相關協議,要求被害人將用作擔保的財產出售給被告人並辦理公證,通過扣除“砍頭息”、收取公證費、手續費、家訪費、製造資金走賬流水、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肆意單方認定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採取暴力、威脅、恐嚇、滋擾、糾纏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詐騙、強買強賣、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了以被告人鄭某為首要分子,黃某某、張某某、丁某、張某為重要成員,何某某、楊某某、李某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鄭某等14人涉惡案開庭審理,涉嫌犯故意傷害、組織賣淫等罪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及社會群眾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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