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暴動獲刑46個月!這個判決或可威懾暴徒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今天判了!

因暴動獲刑46個月!這個判決或可威懾暴徒

畢慧芬資料圖。圖源:香港“東網”

因涉及2016年香港旺角暴亂案,香港法院今裁定其兩項暴動罪罪成,判刑46個月。值得注意的是,畢慧芬還被控於今年8月13日至14日期間,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與其他不知名的人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非法囚禁環球網記者付國豪,並對之非法及惡意傷害。11月12日,香港區域法院拒絕了畢慧芬提出的臨時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1日再審。那就不妨來年再看。

因暴動獲刑46個月!這個判決或可威懾暴徒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個判例對於此次參加“修例風波”的暴徒來說,無疑具有非常大的威懾作用。

據記者觀察,這段時間,香港的法院明顯加大了對於暴徒的審判力度。

9月21日,暴徒在屯門搞事,香港警方在此截查到一名15歲中學男生,搜出多種攻擊性武器,此案件7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大快人心的是,作為香港“修例風波”以來首宗正式受審的案件,法官並沒有手軟,裁定這名男子“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昨天,西九龍法院宣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被裁判官拒絕。

因暴動獲刑46個月!這個判決或可威懾暴徒

警方當場從被告身上搜出的整套裝備

在昨日庭上,被告不時望向家人及點頭示意。辯方律師在求情時透露,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致學業欠佳,更曾染上不良習慣如吸食大麻等。但其更生報告整體正面,被告表現合作、待人有禮,又稱被告至今已被還押近兩個月,盼法庭判處短期監禁,讓被告可即時獲釋,重投校園生活。

真是難以置信——一個吸毒的者,律師卻已“過度活躍症”為名請求法官輕判。裁判官表示,被告示威期間攜帶攻擊武器,危害警務人員人身安全、妨擾公眾安寧,判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但考慮到早前索取的一系列報告,最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希望被告可通過職業訓練及心理輔導等改過。

除了加大力度,香港的法院也加大了審判的節奏。

242名試圖支援理大校內同夥的暴徒被暫控“參與暴動”等罪,於11月20日在全港6家裁判法院提堂,為“修例風波”以來單日最高提堂及被指控暴動人數。由於檢控人數眾多,有法庭直到凌晨1時左右才散庭,令裁判官直呼創下“新紀錄”。

香港法庭一般在下午4時半休庭,但由於此次涉案人數眾多,且有法律文件遲遲未送到法庭,加之被告被送至法庭後又要見律師,有法庭直至晚上8點之後才開庭審理。裁判官羅德泉處理的兩宗案件,更要至凌晨才完成,羅德泉也不得不苦笑稱,這是散庭時間的“新紀錄”。

日前,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接受央視專訪時表示,我們希望抓人的時候,除了讓這些暴徒明白要負什麼法律責任以外,也希望他們從法律後果裡面去看清楚問題的嚴重性,“我希望除了警方的嚴正執法以外,加上社會對暴力行為的譴責,不姑息暴力,以及法院儘快有一些指導性、權威性的一些判決,讓社會老百姓、群眾明白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容許的,這是很關鍵的。”

新民眼工作室

作者 | 新民晚報香港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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