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5樓外牆施工師傅踩自家遮雨棚 扯住安全繩索狂晃導致對方受傷

懸掛5樓外牆施工師傅踩自家遮雨棚 扯住安全繩索狂晃導致對方受傷

▲他掛5樓外牆施工,4樓住戶竟猛扯安全繩。(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7月間,見到懸掛在5樓外牆施作工程的蔡姓師傅腳踩自家遮雨棚,竟心生不滿,使力扯住蔡男的安全繩索狂晃,導致對方猛力撞上牆壁受傷,林男見狀還不罷休,還朝蔡姓師傅罵三字經。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5月,另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0日,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蔡姓師傅正在5樓外牆施作管線配置工程,踩踏到53歲林姓男子4樓住家遮雨板,孰料,此舉意外引發林男怒火。林男隨即伸手猛扯蔡姓師傅懸吊裝備的保命繩,想讓對方離開遮雨棚。

蔡姓師傅見狀嚇壞,趕緊跳到遮雨棚上方避免墜落,並要求林男放手,沒想到對方竟出言辱罵,「X,你娘咧,放什麼手」、「我叫你下來」、「X你娘」等。

蔡男同事見大事不妙,隨即出聲「你怎麼這樣子拉我們的繩子」、「這樣很危險」,並表示要報警,孰料,林男還囂張嗆聲「報警啊」!過程中蔡姓師傅因與牆面多次碰撞摩擦,受有左胸部、左手臂、左肩膀擦傷、肌腱拉傷等傷害。

林男在偵查時不承認犯行,還辯稱「我又沒打到他,也沒有碰到他」,但法官指出,傷害罪的客觀判斷是看被告的行為與原告所受的傷害有無因果關係,不是說沒有碰觸到他人就不會構成傷害罪。

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林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約人民幣34891元);另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約人民幣4652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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