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陪餐”全覆蓋還需強責任

11月25日,在教育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副司長萬麗君表示,中小學校落實陪餐制度覆蓋率目前達到98.4%,11月底將達到100%(11月26日《新京報》)。

  “校長陪餐”一直被視為確保師生“舌尖上的安全”的關鍵一招。高達98.4%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已落實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佐證了實施這一制度的合理性與被認可度。不過,作為一種需要確保其可持續和見實效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校長陪餐”不但要“全覆蓋”,還需“強責任”。首當其衝的就是要釐清“校長陪餐”究竟該“陪”什麼?

  一是要陪好“安全”責任。“校長陪餐”,意在用校長“以身試餐、風險共擔”的方式,來倒逼學校重視食堂飯菜的質量,確保校園食品安全。這實際上也是在強調校長對校園食品安全負有的“第一責任”。飲食安全涉及食材採購、貯存、加工、供應等諸多環節,故此,“校長陪餐”的安全責任就不能僅僅止於末端的“吃”,而應當延伸到“明廚亮灶”的每一個細節,儘可能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未然。

  二是要陪好“營養”責任。“校長陪餐”看點既在“餐”更在“陪”。“陪餐”者不但需要加強學生成長規律、健康需要、營養需求等知識的學習,多懂些營養常識和飲食科學,還要善於留意觀察,及時發現問題、堵塞營養漏洞。

  三是要陪好“育人”責任。學校食堂的主體是學生,“校長陪餐”既是為校園食品安全把關,實際上也是為聯繫學生、“陪餐”育人提供了機遇和平臺。孩子們平時難得見校長一面,“校長陪餐”無疑有助於提升學校領導的親和力。陪餐者既可利用邊吃邊聊的機會了解學生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順勢開展交流談心與價值引領,更可針對孩子們存在的挑食、浪費等不良習慣,進行飲食常識、身體健康及勤儉節約的教育。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對其規範化和常態化的務實踐行。確保“校長陪餐”制度的責任落實,還需相關配套舉措的跟進與監管。比如,公示陪餐信息,接受師生監督;做好陪餐記錄,通報陪餐制度落實情況和監管改進效果;由家委會參與食堂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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