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辯“五朵金花”之常錚:如何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成績的魔咒

刑事辯護之難,可謂有目共睹:會見難、閱卷難、取證難不一而足,而且還有“律師偽證罪”這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很多律師不願意幹刑辯業務,有的甚至只做非訴業務。

刑事辯護難,女律師做刑事辯護更難。

《民主與法制週刊》2019年第23期選取了刑辯界的五朵金花,將她們的風采一一展示出來,她們用女性特有的視角、特有的細心、特有的溫暖來見證刑事辯護的艱辛與喜悅、困難與滿足、失意與成功。

作為80後刑辯女律師的代表,衡寧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常錚律師接受了採訪,講述了她如何挑戰自我,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什麼成績”的魔咒。

刑辯“五朵金花”之常錚:如何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成績的魔咒

民主與法制

常錚:理性是外在表現 溫柔是內在情懷

她,被譽為“刑辯界冉冉升起的一顆超新星”;她,矢志做一名“有溫度、有情懷的刑辯人”;“師傅”張青松律師評價她“起點高,定位高,目標高,成長快,能力強”,打破了“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什麼成績”的魔咒⋯⋯
她,就是常錚律師。
與她相伴的,還有一大串標籤:北京市第十一屆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北京市第十三次婦女代表大會代表;首屆“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師”、2012~2014年度北京市優秀律師、2009年及2010年朝陽區公益法律服務先進個人、2018年首都司法行政系統“法治好青年”推薦提名;第十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第二屆北京市東城區律師協會代表、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學系碩士生導師⋯⋯
是的,她還是一名“80後”。
相信你一定想問,她是怎麼做到的?她身上又有什麼獨特之處?

刑辯“五朵金花”之常錚:如何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成績的魔咒

常錚律師

幸運與選擇

1999年,常錚考入西南政法大學,四年後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和經濟學學士學位,隨後進入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讀研期間,常錚結合專業特點並參考師兄師姐的建議,拜師許蘭亭教授。在媒體眼中,這是常錚的“人生幸運之一”。

許蘭亭,北京市君永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辯護律師,現就職於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事訴訟法研究所,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第十一屆北京市律師協會監事,2005年入選“中國十大風雲律師”。

在中國政法大學學習期間,常錚有機會深度參與許蘭亭教授代理的刑事案件,在導師指導下經常就個案分析研判證據、探討辯護思路、組織專家論證。刑事辯護一線的近距離、全方位實踐,加之多年積澱的紮實法學理論功底,促使常錚迅速適應了從法學理論研究向專業刑事辯護的角色轉變。

其間,常錚通過協助許蘭亭教授代理當時轟動全國的“劉曉慶偷稅漏稅案”,有幸結識了刑辯職業生涯中的領路人——張青松律師。當時,張青松律師正在與許蘭亭教授、李肖霖律師、錢列陽律師(注:四人因“劉曉慶偷稅漏稅案”被稱為刑辯界的“京城四少”)共同為劉曉慶案辯護。

研究生畢業時,恰逢張青松律師創建的全國第一家專門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尚權律師事務所成立。有了此前的合作和溝通,張青松發現了常錚的才華和膽識,盛情邀請她加入,於是開啟了一段廣為律師界稱道的佳話,一個刑辯領域千里馬與伯樂的故事。

2006年至2009年,常錚輔助張青松律師往返全國各地代理了不少疑難、複雜、具有較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在一場場硬碰硬的實戰中積澱了豐富的辯護經驗。在形成辯護意見時、在前往會見的路上、在參加法庭辯論中,張青松律師毫無保留地向常錚傳授執業思路和業務技巧,她也從張青松律師對辯護詞一次次耐心細緻的修訂打磨中汲取到了刑事辯護的理念和精髓。

常錚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動情地說,能有這樣“一點成績”,首先是有幸遇到許蘭亭教授、張青松律師這兩位導師。他們讓常錚從理論和實踐的兩個層面奠定了此後長期專業從事刑事辯護的牢固根基。與此同時,張青松律師創立的尚權律師事務所,也為常錚個人職業生涯的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個高端而廣闊的平臺。常錚成為職業刑辯人之初,也是尚權律師事務所成立之初。她與尚權的相遇,見證和成就了彼此的成長與騰飛。

回首十餘年的專業刑辯路,常錚從刑辯新人一步步做到刑辯大所的合夥人、主任,再到如今與鞏志芳律師一起創辦北京衡寧律師事務所。這一路,從有幸遇見兩位導師而開始,因一路陪伴尚權壯大而通達,再到如今羽翼漸豐後,選擇在廣闊的天地間獨立翱翔。

是的,獨立。常錚說,在尚權的時候,雖然也做過“掌門人”,但畢竟還有張青松律師等一眾同仁的支持和幫助。而今選擇創辦新所,是想完全依靠自己,獨立拓展新的領域,做更多自己想做的事,實現屬於新時代刑辯人的夢想。

在衡寧律師事務所的公眾號上,記者感知到了常錚所說的業務定位:以專業刑事辯護和代理為主業,以精研涉刑非訴案件為特色。以高水平實證研究和學術交流為載體,重點加強對刑行交叉、刑民交叉等疑難實體性問題,以及刑辯律師訴訟權利保障等程序性問題的理論探索和實證研究,以研促辯,以辯助研,研辯一體⋯⋯

刑辯“五朵金花”之常錚:如何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成績的魔咒

常錚律師

理性與感性

常錚律師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刑事辯護主要和公權力打交道,如果每個案件的辯護結果都能令人滿意,那多多少少會引發對司法機關辦案質量的猜疑。因此,很多老律師從事一輩子的刑事辯護,也沒有得到過無罪的結果。一般來說,遺憾比成功更多。”

針對由此引發的關於刑事案件有效辯護問題,常錚認為,“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當事人委託我,就代表著信任和期望。那麼,我就要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的框架內,竭盡全力去關注每一個細節,做好每一項工作,做最大的努力,求最好的結果。當然,理性地看,實踐中的裁判結果,不是單純依靠律師就能確定或改變的。但這並不妨礙律師專注、專心、專業地做好本職工作,反而,你盡全力把這個過程做好,才能對得起當事人,對得起這份職業,也會贏得當事人的理解和好評,獲得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認可和讚許。”

可以說,這些話體現出的態度都是非常理性的。

是的,理性。如果要用詞彙來概括常錚給記者留下的印象,這個詞應該是第一個蹦出來的。

高超的業務水平,勤勉的敬業精神,精湛的專業服務,良好的綜合效果⋯⋯這些對於律師來說都非常重要。不過,除了這些,讓常錚能夠在執業的道路上屢受信任和褒獎的應該就是這一點:理性。理性到,超越了人們對性別的某種成見⋯⋯

常錚說,自己在參加央視《律師來了》節目的時候,有一個當事人講完案情後,她聽了覺得勝訴的機會並不高,所以滅了一盞燈。現場也有其他律師認為可以勝訴所以沒有滅燈的,然而,最終當事人卻選擇了她,理由就是認為她的看法很理性⋯⋯

四川劉漢和劉維涉黑案、江西打黑第一案、西湖國貿連環詐騙案、河南洛陽詐騙案、最高法院法官受賄案、中石油系列行受賄案、萬畝大造林系列案、空姐代購走私案、e租寶非法集資案⋯⋯這樁樁件件你聽說過或者沒有聽說過的重大案件,讓常錚在從業十餘年來見識到了種種關於人性的陰暗面。

可以說,也正是這些案件,引發了她關於人性的思考,更磨鍊出了理性的思辨能力。

不過,理性只是一個外在表現。想必溫暖才是內在的情懷。

常錚對媒體時常講述的,並不是那些轟動一時的大案要案,而是自己曾經辦理的一個小案子:張某某因其他人的犯罪,被牽扯進一起敲詐勒索案。當時,通過律師審查、閱卷,從證據不足的角度提出了辯護意見,並和檢察機關進行了多次充分的溝通,最終辯護意見得到採納,檢察機關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該案中,由於處置得當,“不起訴”及時幫助張某某卸下了有罪的心理包袱,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不良影響,也很快開啟了積極樂觀的新生活。案件結束後,常錚和當事人仍然保持著聯絡,當事人常常向她表達謝意。常錚覺得,作為刑辯律師,通過自己的專業和技能,能夠幫助當事人獲得公平正義的結果,是一件令人心生暖意的事⋯⋯

刑辯“五朵金花”之常錚:如何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成績的魔咒

與人民教育家高銘暄

在衡寧律師事務所,記者也感知到了這種暖意。律所毗鄰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卻又是傳統四合院式的建築。常錚表示,受到張青松律師執業理念的影響,她和其他合夥人都認為刑事專業所應該有一種私密性,權衡再三,最終選擇了京城二環內這個別緻的四合院。經過溝通,設計師團隊也對院落設計情有獨鍾,整體效果令人眼前一亮。常錚希望“衡寧”的形象特色分明,讓客戶感覺踏實,也讓員工獲得歸屬感。

記者注意到,衡寧律師事務所沒有單間的辦公室,而是一個相對開放的區域,各位合夥人也不獨立辦公。常錚談到,這是有意而為,大家的交流無需劃分層級,所有的好點子可以隨時迸發。

記者感覺到,平等開放共享的理念,也許是“80後”新生代律師在律所管理中的新風尚。

常錚還說,其實,律師群體特別是刑辯律師群體是經常有來有往、“抱團取暖”的。希望“衡寧”能夠成為大家的新“據點”,定期設立開放日,邀請各位朋友常來相聚。律所的理念中也反覆強調了“家”的觀念——“以‘家’為主旨,打造‘大家律所’”,“每一位‘家人’共同參與、共同建設”,“營造全體刑辯人的‘家’”。

刑辯“五朵金花”之常錚:如何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成績的魔咒

常錚律師

辦案與追求

理性不可能是永遠的。再理性的人,也可能有不那麼理性的時候。

當記者問及“有沒有一起案件,辦完後卻難以忘懷甚至是難以釋懷”的時,常錚律師想起了自己曾經代理過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

W是北京某家著名培訓機構的學員,事發時尚未年滿18週歲。公安機關指控:2016年的某日,W在教學樓辦公室內,與女生Y強行發生性關係,後因害怕Y告發,遂扼壓Y頸部致使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公訴機關認為,W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並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中,根據W自己的陳述和周圍同學的證言,W和女生Y雖然並未明確男女朋友關係,但兩人關係一直比較曖昧。

案發當日,二人因為先前發生的感情上不愉快問題而約好在教學樓見面。W稱,兩人的性關係是自願的。在此過程之中,女生Y問W是否還喜歡自己,W回答不好說。女生Y問他是什麼意思,W說現在這種關係就挺好,Y就沒說話了。W陳述,Y事後提出要向老師揭發W強姦自己。W無法接受,兩人在扭打撕扯的爭執中,W將其掐死。

但公訴機關對此並不認可。因為,如果Y是自願發生性關係的,又為何要翻臉告老師?這應該認定為強迫發生的性關係。

常錚律師分析本案認為,案件中的被害人已經死亡,被告人自始至終否認自己是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的,結合案件中的證據,本案不排除這樣的可能性:事發當天,Y和W見面是談和好的,但在整個過程中,W一直沒有給Y一個明確答覆。發生性關係後,Y仍然沒有得到W是否喜歡自己的明確答案。這讓Y感覺W只是想和自己發生性關係,並沒有真感情。Y感覺被欺騙,後悔與W發生性關係,進而產生了情緒上的極大變化⋯⋯

儘管常錚的辯護詞富有洞察力,從當事人情感辯護的角度看也合情合理,但最終法院判決W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對於一個年輕人,原本美好的人生打上了濃重的陰影。案件結果也讓常錚律師久久不能平靜。這並不單純是因為判決結果未遂人願,更多的是對生命逝去的惋惜、青蔥人生折翼的遺憾和對司法裁判的思索⋯⋯

刑辯“五朵金花”之常錚:如何打破律師沒有10年出不了成績的魔咒

常錚律師

雖然成績與榮譽加身,但常錚並未停止學習。長期專業從事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辯護,雖然具體到每個案件都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但從流程上來講並無太大的差異,這也成為她近幾年事業發展的瓶頸。為了提升自身的理論素養,2018年,常錚考取了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師從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樊崇義教授。

十年後再回校園,常錚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做學問不比做案件,不問名利,內心純淨。儘管要付出很多時間和精力,但現在看來都是值得的。還未入學的時候,常錚就帶領同學們開始做關於值班律師的調研。這個調研在樊崇義教授看來,將成為推動律師在場權的一個契機。

有人說,常錚律師身上自帶光芒。其實,無論是理性之光,還是女性之光,都是人性之光,更是追求正義的初心之光和希望之光。也正因為有了這種光芒,才能有直面問題、追求光明的勇氣和執著。

祝福常錚律師越走越遠,果敢而獨立,穩健而沉著。

來源:《民主與法制》週刊 2019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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