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稅: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企業所得稅方面) 熱點問答

企業財稅: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企業所得稅方面) 熱點問答

今年國家推出新的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措施,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覆蓋企業經營的各個方面,小微企業迎來“套餐式”減稅降費優惠。小編對近期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熱點問題進行了整理,今天,先一起了解一下企業所得稅方面吧。

企業財稅: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企業所得稅方面) 熱點問答

以前年度調增的資產減值準備金(壞賬準備),在本期壞賬核銷,需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在填報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怎麼填寫才是最正確的?

以前年度調增的資產減值準備金(壞賬準備),在本期壞賬核銷,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2018年修訂》之《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企業應根據具體的資產損失類型,選擇對應行次填報。

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是什麼?

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相當於按5%納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相當於按10%納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3個文件: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號)。

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將會影響哪些企業?

和以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相比,這次政策可以概括為“一加力”“一擴大”兩個特點。

“一加力”: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分別降至5%和10%。

“一擴大”:進一步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將年應納稅所得額由原來的不超過100萬元,提高至不超過300萬元;將從業人數由原來的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統一提高至不超過300人;將資產總額由原來的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統一提高至不超過5000萬元。調整後的小型微利企業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人,其中98%為民營企業。

因此,無論是符合原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還是符合新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都會從這次普惠性政策中受益。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為什麼採取分段計算的方法?

此次政策調整引入了超額累進計算方法,分段計算,有效緩解了小型微利企業臨界點稅負差異過大的問題,鼓勵小型微利企業做大做強。以一家年應納稅所得額101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為例,如採用全額累進計稅方法,在其他優惠政策不變的情況下,應納企業所得稅為10.1萬元(101×10%),相比其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的情形,應納稅所得額僅增加了1萬元,但應納稅額增加了5.1萬元。而按照超額累進計稅方法,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為5.1萬元(100×5%+1×10%),應納稅所得額增加1萬元,應納稅額僅增加0.1萬元。可見,採用超額累進計稅方法後,企業稅負進一步降低,將為小型微利企業健康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

享受普惠性所得稅減免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此次新政策對原來就是小型微利企業的納稅人有影響嗎?

有影響,而且是利好。假設納稅人2019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應納稅所得額和2018年一樣,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的實際稅負將從原來10%降到5%,稅負比原來降低一半;如果納稅人的效益越來越好,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了,按照原來的規定是不能再享受優惠政策的,但現在只要不超過300萬元,仍然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和“小微企業”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

“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叫法,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目前所說的“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如果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於2011年6月發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而“小型微利企業”的出處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指的是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特定企業,其特點不只體現在“小型”上,還要求“微利”,主要用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

經過幾次政策變化,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不斷提高,範圍不斷擴大。有數據顯示,今年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提高以後,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佔所有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比重約為95%,也就是說,95%的企業都是企業所得稅上的“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稅務籌劃稅法政策案例實戰

主講:高金平

時間: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

地點:中國人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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