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遠一男子深夜上山打獵,誤將人當成野豬打傷, 你怎麼看?

成泰逸


看之後被害人的傷情吧,如果說被害人被打成了重傷,可能男子要承擔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刑事責任,前述非法持有槍支罪的罪名會被併入過失致人重傷,最為後者的量刑情節予以考慮,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會被視為意外事件的。

普通公民持有槍支本來就是犯罪行為(即使是替合法持槍人員保管槍支也是犯罪),如果之後攜帶槍支做一些其他違法犯罪的事,一般來說會被併入後者的罪名加重處罰。將人當成野豬首先就排除了故意犯罪,男子深夜上山打獵應本來應該預見到可能會有其他打獵者的存在,雖在草叢中蹲了幾分鐘觀察,之後還吹了口哨無人應答,但這不能當作是排除男子預見可能性的事由,所以男子存在主觀上存在過失,陰差陽錯將人打傷,如果是輕傷的話不是犯罪,重傷的話可能會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並且要對於被害人醫療費等進行賠償。

其實被打傷的獵戶也夠倒黴的,受了傷還要被以非法持有槍支的罪名批准逮捕,事後處理看其傷情鑑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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