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不當,不僅補繳稅款1000多萬,還被罰款700多萬

一、案情簡介

大地房地產公司(以下簡稱大地公司)在對開發的商鋪進行轉讓時,採用資產重組的方式進行避稅,結果因籌劃不當,稅務局接群眾舉報,對大地房產進行稅務檢查後,要求大地公司補繳稅款1020萬,並補以處780萬的罰款。

稅收籌劃不當,不僅補繳稅款1000多萬,還被罰款700多萬

二、案件經過

大地公司在A城市成立項目部開發地產項目"東方城",2014年項目竣工,住宅全部出售,剩餘14,000平方米的獨棟商鋪留用,進行整體招商出租。2014年年中,大地公司計劃將該棟商鋪對外出售。為了降低稅款繳納,大地公司聘請熟悉稅務的人員進行稅收籌劃,籌劃人員建議大地公司採用資產重組的方式來規避企業所得稅,先將商鋪進行資產剝離成立全資子公司,然後再將子公司股權進行轉讓。

稅收籌劃不當,不僅補繳稅款1000多萬,還被罰款700多萬

大地公司根據稅務人員建議,先召開股東會,通過決議同意公司以"資產重組分立"方式,將賬面價值3700萬元的獨棟商鋪分離,成立100%全資子公司陳琪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陳琪商貿),註冊資本3700萬元。陳琪商貿2014年8月12日完成工商註冊成立,11月28日,大地公司將商鋪的房屋所有權過戶至陳琪商貿名下,12月5日大地公司將商鋪的土地使用權過戶至陳琪商貿名下。在產權過戶期間,大地公司於11月29日與連大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者將其持有陳琪商貿的100%股權以1元的價格轉讓給大連商貿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當日,陳琪公司完成公司章程、法人代表人的變更,並完成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兩年後,當地稅務稽查局接到群眾舉報,舉報大地公司當年資產轉讓偷逃稅款,稽查局隨後對大地公司的資產轉讓行為進行檢查,檢查期間,稽查局聘請評估機構對大地公司商鋪資產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結果顯示商鋪市場價值6500萬。地稅局據此評估價格,測算得出大地公司少繳納企業所得稅1020萬元,在2018年作出稅務行政處理書,要求大地公司補交企業所得稅1020萬,並處780萬元的罰款。

三、籌劃失敗原因分析

稅務策劃失敗的關鍵點,在於對,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斷章取義,沒有進行通盤考慮,導致,籌劃失敗,稅收籌劃18的關鍵兩點

1.一是沒有滿足特殊債務重組時間段要求。

稅收優惠是有前提條件的,債務重組關於"股權、資產劃轉"免稅的條件包括(1)要有100%的直接或間接股權關係,(2)股權或資產劃轉後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或資產原來實質性經營活動;(3) 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未在會計上確認損益。

案例中大地公司12月5號才將商鋪產權完全過戶至陳琪公司,但大地公司迫不及待的在產權過戶還沒有辦理完之前(12月5號),就將陳琪公司全部股權轉讓出去,完全沒有滿足法規規定的"股權或資產劃轉後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的時間限制性要求。

稅收籌劃不當,不僅補繳稅款1000多萬,還被罰款700多萬

2.交易價格明顯不合理

大地公司將賬面價值3700萬的公司,以1元錢的價格轉讓出去,不知此次交易"合理商業目的"何在?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國、籌劃建議

1.企業稅收策劃,若企業自身員工專業知識不足時,一定要找專業的稅務機構,防止案例中半拉子籌劃現象,畢竟稅務機構是專業幹這行的。

稅收籌劃不當,不僅補繳稅款1000多萬,還被罰款700多萬

2.企業財務人員在稅收籌劃時要發揮作用,對稅收策劃機構提供的稅收收入方案進行評估,特別是稅務機構籌劃方案中所依據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否恰當,企業的交易行為能否達到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

3.交易的時點一定要控制好,不要踩在點上,如稅務法規規定,股權或資產劃轉後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企業非要把交易限制時間搞成360天。可能這麼幾天的差異時間,稅務局就認定你的交易行為不符合相關稅收優惠條件,給公司帶來鉅額的稅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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