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說說“井田制”是如何興起與崩潰的

文|飛魚說史

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孟子·滕文公上》

春秋戰國是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大變革時期。

社會性質的變革,往往伴隨著政治的動盪,因為一種社會性質會成就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變革要做的就是革掉這群人的既得利益,他們的竭力反撲亦在情理之中。

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說說“井田制”是如何興起與崩潰的

牛耕圖

當上層建築出現了不穩定,極可能是經濟基礎出現了變動,至少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政治上的變動是如此。

牛耕和鐵農具在這一時期的出現和普遍推廣,生產力得到了跳躍式發展,隨之而來的是大片“私田”被開墾,這就導致了以周天子所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的崩潰,經濟基礎面臨崩塌已成必然之勢。

而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是井田制,飛魚本篇就來具體說說“井田制”是如何興起與崩潰的。

井田制的興起。

昔黃帝始經土設井,以塞爭端;立步制畝,以防不足,使八家為井,井開四道,而分八宅,鑿井於中。——杜佑《通典》

關於井田制的出現,一直沒有確切的定論,如果參考上述杜佑的言論以及《左傳·哀公元年》中的記載:有田一成,有眾一旅,意思是說擁有十里土地和五百士兵,或許可以證明井田制在夏朝已經出現。

當然此時並沒有“井田”一詞,關於這個詞的由來,最早記載在

《穀梁傳》中:古者三百步為裡,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意思是說古代三百步為一里,這種土地性質就叫井田制,而井田就是將方里900畝的土地分成九塊,中間的一塊為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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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

而耕作的方式,是八家農戶先把公田上的農活給幹完了,確保了公田的產量之後,才能去私田上勞作,這就是保證舊貴族收入的一種有效手段,耕種者對於土地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正如孟子曾說: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

到了西周,井田制發展到了頂端,井田制的職能發生了變化,已不單單是一種土地制度,也逐漸演變為一種官員俸祿的等級單位和控制奴隸的單位,到了西周中期,貴族之間出現了土地的交換,井田制解體的萌芽已經開始滋生。

井田制逐漸崩潰的過程。

民不肯盡力於公田,故履踐案行,擇其善畝谷最好者,稅取之。——《春秋公羊傳註疏》

西周滅亡後,周平王東遷洛邑,東周開始,這也是春秋戰國的開始,此時周王室的權威已經衰落,諸侯各自為政,原本作為周天子私有財產的“國有”性質的土地,漸漸變成了奴隸主、舊貴族的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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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是經濟基礎

公田需要交給王室賦稅,而私田則不必,這就導致了“民不肯盡力於私田”現象的出現,當然這裡的“民”更多意義上是指的周天子分封的諸侯和奴隸主們,畢竟對於最底層的人們來說,私田的出現,只是讓他們被剝削的方式轉變了而已。

隨著生產力的進一步提高,舊貴族們對於土地的佔有慾也越來越強,當週天子想要從貴族手中奪取土地的時候,貴族強烈不滿,而發出“

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復奪之”的牢騷。

意思是說,我們(舊貴族)有了田地,周天子想要奪走,我們有了奴隸,周天子也想要奪走,由此可見,井田制作為經濟基礎已經開始動搖了。

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說說“井田制”是如何興起與崩潰的

戰國時期鐵農具

當民不肯盡力於公田時,隨之而來的是王室財政收入的減少,為了增加財政收入,魯國實行了初稅畝,

《公羊傳》記載:初稅畝,初者何,始也;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意思是說初稅畝率先開始按照以畝為單位徵收賦稅。

換句話說也就是政府不再區分公田和私田,只要佔有土地,那麼就要按照實際佔有的田地畝數來繳納賦稅,這一舉措後來被晉、楚等國效仿,可以說初稅畝敲響了井田制的喪鐘。

井田制被商鞅徹底終結。

鞅以三晉地狹人貧,地廣人寡,故草不盡墾,地利不盡,出故廢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杜佑《通典》

當魯國的初稅畝適應了生產了而展現出威力時,不合時宜的井田制漸漸地被諸侯國所摒棄,土地私有也被認可,又加上諸侯國的紛紛效仿,無疑把這一制度推向了深淵,而商鞅在秦國的變法可以說是徹底終結了這一制度。

《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也就是說商鞅變法的內容已從法律的層面上廢除井田制,鼓勵人民開墾私田,承認了土地私有制,此外還允許土地可以被買賣,此舉無疑刺激了民眾的積極性,進而達到了“

賦稅平”的效果。

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說說“井田制”是如何興起與崩潰的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商鞅

魯國頒佈的初稅畝和商鞅商鞅變法可謂是劃時代的,一個從法律層面承認了土地私有,一個從法律層面終結了土地“國有”,可以說這兩項舉措直接推動了社會性質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轉變。

而自此之後,土地私有制被正式確立,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作為社會主要生產資料的土地,大部分為封建地主所有,而農民只佔有其中的一小部分,而這種土地私有制也維持了2000餘年。

飛魚說:

商鞅變法終結了井田制?廢井田、開阡陌,從法律上廢除了土地“國有”,當然這個國有必須要加雙引號,因為它的實質是以國家所有為名的國王個人所有,而後又演變成了以國家為名的貴族所有。

從這層次而言,井田制的國有性質和我們印象中的公有性質,也有千差萬別,井田制的實質其實也是一種私有制,只不過他的所有者是以國王為代表的整個奴隸主階級。

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說說“井田制”是如何興起與崩潰的,可以說井田制的興起和崩潰都是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結果,土地所有制只是生產力發展水平的一種表現形式。

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說說“井田制”是如何興起與崩潰的

周天子

以“石、木”為主的生產工具能夠適應奴隸社會低下的生產力,但是牛耕和鐵農具的推廣,使得生產力有了“質”的提升,奴隸社會的生產關係自然無法滿足現狀,更能適合生產力發展的封建經濟已應運而生。

當然,就土地性質的變遷而言,秦國雖然改革的時間較晚,但是它卻是變革最為徹底的,真所謂“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當秦國的經濟基礎向封建經濟靠攏時,秦國的崛起自然已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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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孟子》、《公羊傳》、《左傳》、《史記》、《穀梁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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