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人民政府公告!城裡這3個區塊要拆遷啦!快看看,有你家的嗎?

因舊城區改建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龍泉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辦法》《龍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等規定,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對龍泉市江濱南岸南秦原國鏡藥業周邊區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土地和房屋實施徵收。

一、徵收範圍:東至環城西路,南至劍池西路和南秦路,西至青瓷寶劍園區,北至江濱南路(詳見附件1)。

二、徵收部門: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泉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徵收工作辦公室。

三、徵收實施單位:龍泉市人民政府劍池街道辦事處、龍泉市江濱兩岸舊城改造開發有限公司。

四、徵收補償方案:《龍泉市江濱南岸南秦原國鏡藥業周邊區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2);《龍泉市江濱南岸南秦原國鏡藥業周邊區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集體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3)。

五、徵收實施期限: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3月23日。

六、龍泉市江濱南岸南秦原國鏡藥業周邊區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土地和房屋徵收附徵收生效條件,截止2020年1月20日,徵收紅線範圍內總簽約率達到80%,相應區塊補償協議簽約率達到95%,該區塊補償協議生效(龍泉市江濱南岸南秦原國鏡藥業周邊區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分為A、B、C三個區塊進行徵收,三個區塊分別計算生效;總簽約率未達到80%各分區塊補償協議都不生效;未達到簽約比例95%的區塊,相應補償協議不生效,該區塊房屋徵收決定效力終止)。

七、徵收範圍內被徵收人(被補償人)對《龍泉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本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的 60 日內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龍泉市人民政府

2019 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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