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7名村幹部被通報!看看因為啥?

近日,巴林右旗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


寶音朝格拉,寶日勿蘇鎮洪格爾嘎查黨支部委員。2011年,寶日勿蘇鎮洪格爾嘎查在上報草牧場補貼申請表時,時任嘎查委員會主任寶音朝格拉利用職務之便,在其父親名下虛報草牧場畝數,自2011年至2018年,騙取國家草牧場補貼款共8819.53元。2019年11月5日,經旗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寶音朝格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將違紀資金上繳國庫。

2

郭振生,大板鎮友愛村黨支部書記。2014年,友愛村村民孫某被評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其丈夫是旗磚廠退休職工,享受社保養老金,屬“八類人群”,不符合“建檔立卡”貧困戶條件。2017年5月,友愛村對2014年以來不符合標準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清除時,未對孫某進行清除處理,致使孫某享受扶貧項目(摺合人民幣28514.17元)。2019年10月24日,經大板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郭振生黨內警告處分。


3

孟和寶力格,查干諾爾鎮查干諾爾嘎查委員會主任;布仁巴圖,查干諾爾鎮查干諾爾嘎查原黨支部委員;王其格尼瑪,查干諾爾鎮查干諾爾嘎查支部委員。2011年,查干諾爾嘎查在落實扶貧羊項目時,布仁巴圖在其兄弟無力支付自籌款的情況下,領取16只扶貧羊並享受8000元補貼。同時,在落實該項目中,時任嘎查委員會主任孟和寶力格將10只扶貧羊分配給不符合條件的布仁巴圖,致使布仁巴圖違規領取5000元補貼款。1999年至2006年,孟和寶力格、布仁巴圖、王其格尼瑪在未經集體研究,未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對外發包集體土地並簽訂書面合同收取承包費。2019年9月18日,經旗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孟和寶力格、布仁巴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其格尼瑪黨內警告處分,同時,將違紀資金上繳國庫。

4

孟和烏力吉,大板鎮寶拉格嘎查委員會主任、黨總支委員;斯日古楞,大板鎮寶拉格嘎查黨支部書記。2013年8月,寶拉格嘎查按要求申報牧草良種補貼,應得補貼款為102500元,此款系嘎查全體村民享有。時任嘎查委員會主任孟和烏力吉與時任嘎查黨支部書記斯日古楞商議將此款用於償還嘎查某合作社欠款,在申報過程中,孟和烏力吉個人決定將上述補貼款以嘎查25戶村民的名義申報,為便於收回,此25戶名單由孟和烏力吉選擇確定。2013年11月,補貼款發放後,孟和烏力吉將此款收回用於償還合作社對外購買草料的欠款。2019年9月23日,經旗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孟和烏力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斯日古楞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各級黨員幹部、行使公權力人員要從上述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培養廉潔意識。各級黨委要切實增強主體責任意識,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從源頭上防止腐敗問題發生,確保上級扶貧政策和資金項目惠及貧困群眾,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加大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整治和查處力度,嚴肅查處貪汙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等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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