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房地產企業虛列成本4千餘萬元 稅務局:正在調查

近日,江西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夥股東周平(化名)向記者反映,

雄鷹房地產公司在開發萍鄉上栗縣“吳楚花都”項目一期1# -23#樓過程中,多列入工程成本近4千萬元,涉嫌蓄謀偷逃稅。

江西一房地產企業虛列成本4千餘萬元 稅務局:正在調查

萍鄉上栗縣吳楚花都營銷招商中心

據周平介紹,上栗縣吳楚花都項目一期1# -23#樓,由江西奉新縣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工程於2008年開工,2014年竣工。

“吳楚花都一期實際工程造價成本5600多萬元,但在江西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的操作下,把賬目做到了9400多萬元,多列入工程成本3700多萬元,加上水電、門窗和綠化工程等項目,共虛增4000多萬元。”周平告訴記者。

周平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司法鑑定意見書》(贛萍鑑字[2019]第01號),意見書由上栗縣公安局委託萍鄉公平司法鑑定中心於今年2月20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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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意見書》(部分)

據該《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經對吳楚花都項目財務賬目審核,共計多列工程成本44893430.38元。其中,一期1#-23#樓土建工程列入開發成本94511675.79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56860614.43元,多列工程成本37651061.36元;

一期1#-23#樓水電工程列入開發成本3521416. 00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1531269.98元,多列工程成本1990146. 02元;

一期1#-23#樓樓門窗工程列入開發成本2200885. 00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465680. 00元,多列工程成本1735205.00元;

綠化工程列入開發成本4118293. 00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601275. 00元,多列工程成本3517018. 00元。

針對周平反映的情況,記者來到上栗縣吳楚花都項目現場進行採訪,該項目營銷招商中心柳姓經理稱自己只負責銷售,不清楚這裡面的事。當記者請其提供公司法人聯繫電話時,遭到了柳經理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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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瞭解到,按照房價備案制度,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規範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在公佈的市場平均利潤率及合理幅度範圍內制定銷售價格水平。市場平均利潤率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測定,合理上浮幅度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購買力和市場供求狀況確定並予以公佈。

那麼,吳楚花都項目在備案時,上栗縣物價部門是否對其價格進行了測定?上栗縣物價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因為現在政策已不再需要備案了,吳楚花都項目時間又較長,已找不到備案材料。

江西一房地產企業虛列成本4千餘萬元 稅務局:正在調查

雄鷹房地產公司虛列成本、虛開增值稅是否屬實,上栗縣稅務局是否知情?該局陳姓局長表示,因稅務部門徵管體制改革,縣稅務局沒有稽查局,該案已由萍鄉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分局受理。

據上栗縣稅務局聯繫瞭解,該案件處於調查階段,還未結案,但現已入庫稅款及滯納金1118.18萬元。最終處理情況需等待案件結案後依法公開。

隨後,記者又來到萍鄉市稅務局瞭解案件進展情況。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案件仍處於調查階段,不便對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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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市稅務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江西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多列入工程成本一事,記者將繼續給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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