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原副市長、原公安局局長李偉東受賄案開庭

龍頭新聞訊(記者 王萌)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11月19日,伊春市原副市長、原公安局局長李偉東受賄案在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綏化市紀委監委組織當地公安系統50餘名黨員幹部旁聽,接受警示教育。

李偉東普通工人出身,是從基層一步步成長起來的,工齡44年,從警35年,僅在公安局正、副局長崗位上就待了30年,副市長也當了9年。

2016年3月,他在伊春市副市長位置上退休,本可以頤養天年。然而,李偉東卻理想信念喪失,紀法觀念全無,毫無人民警察的職業操守,執法犯法,以身試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11月19日9時55分,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內座無虛席。法官、公訴人、辯護人等各自就位,旁聽的公安幹警統一著裝,整齊肅穆。他們中的很多人並未與李偉東打過交道,但作為在警界工作幾十年的“資深公安”,李偉東的名字對他們而言並不陌生。

隨著一記清脆的法槌聲,庭審開始。公訴人首先宣讀起訴書,法庭兩側的電視屏幕同步展示相關案件信息。長達數十頁的起訴書清晰展示了李偉東放縱私慾、腐化墮落,一步步走向違紀違法深淵的全過程。

“被告人李偉東先後17次收受人民幣、木材等款物……”公訴人聲音鏗鏘、義正辭嚴,一一列舉了李偉東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請託收受賄賂,甚至索賄的違紀違法事實,整個庭審現場氣氛凝重。

回放李偉東的墮落軌跡,違紀違法行為多發生在其擔任伊春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期間,這讓參加旁聽的公安幹警深受觸動,警示教育也顯得更具針對性和震撼力。

在陸續進行的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包括書證、物證在內的證據,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

李偉東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認可。辯護人也未對公訴意見提出異議。

“今天站在這裡,無比悔恨內疚,對不起組織的培養、家人的支持、朋友的關懷……我認罪悔罪,接受處理,永不翻案。”李偉東聲音哽咽、語氣沉重,在最後陳述時懺悔道。

由於犯罪事實清楚,庭審時間並不長,一個多小時後,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伊春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李伟东受贿案开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