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常委会会议

李景玉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 穆浩】 11月27日、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通过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详见2版)。

会议指出,要坚持厉行法治,着力推进法治本溪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

会议强调,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着力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盯企业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着力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种种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依法科学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强化预算约束力。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服务本溪振兴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伟、李萌娇、崔长鏖、李少平、姜华,秘书长曲清林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吴世民,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尊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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