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離職證明協商一致可以嗎?這樣能拿到賠償嗎?

LUO11141971


你好,公司的做法有問題,所以離職證明寫協商一致值得商榷,但如果已經成為事實,那也無可挽回,所以離職證明寫協商一致也只能接受了。這種情況下賠償金肯定不行,經濟補償或可以拿到,或可能拿不到。具體分析如下:

從問題來看,你們公司解除合同的行為是矛盾的,因為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就必然不可能稱為協商一致,所以這種事請前後原因不統一,所以是矛盾的,因此我才認為離職證明寫協商一致值得商榷。

可以這麼說,結合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以及又在離職證明裡面寫協商一致的前後兩種做法,可以斷定公司解除合同的行為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當初你就拒絕公司離職證明寫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不認可不簽字,那麼你可以直接去勞動部門投訴公司的做法,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賠償金的。可是你沒有這麼做,而是認可了公司在離職證明上寫協商一致,所以“生米煮成熟飯”了,協商一致已經成為了一種事實,無可換回,所以這種情況下,你只能接受這個結果。

至於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能否主張經濟補償,那就要看是“誰主動與誰”協商了。

如果離職證明上明確寫的是“你(員工本人)主動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本質就是你主動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如果離職證明上明確寫的是“公司主動與你(員工本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那麼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因為這種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為在《勞動合同法》規定裡面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你在公司幹了多少年,公司就要支付你多少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以上就是我為什麼說想要拿經濟補償或可以,或不可能的原因所在,關鍵就看誰主動提出解除合同的,你本人主動提出,那就拿不到經濟補償,公司主動提出,那就可以要經濟補償。

最後,我還想特別說明兩點:

  1. 你說的賠償是無法主張的。按實際的道理,本來你可以要求賠償,但由於你本人事實上又接受了協商一致,所以法律上無法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從這個意義上說,公司騙了你。

  2. 你要明白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含義是大不一樣的。你可以有這樣一種印象,賠償金一定是公司對員工存在違法行為才有的,而經濟補償是公司的一種主動行為,具體理解我建議你讀一下《勞動合同法》。

總之,就你的情況而言,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是不可能的,如果離職證明已經拿到手了,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就看是誰主動找誰協商解除合同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用。


Sir聊HR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本律師辦理勞動爭議案件10年的經驗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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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一到六項情形規定規定;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賠償;由於題主沒有交代清楚公司為什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無從判斷,公司是否需要給予賠償;

離職證明協商一致,我個人理解公司應該想跟你進行協商,以規避公司勞務風險。比如 離職證明寫明:員工主動提出離職等,那麼這樣操作,在後續的糾紛處理中,會讓員工自身置於不利位置,增加證據不足的風險。

另外,離職證明也需要堅持誠信原則,禁止捏造、造假等,應該實事求是,否則,勞資雙方會承擔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壓力,也可能會影響下一家公司的就職。所以,可以協商一致,但不建議弄虛作假。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除了《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六項情形以外,公司是需要進行賠償的;賠償標準: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另外,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者賠償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補償。如果離職證明協商一致,尤其不利於員工,導致自己無法證明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證明公司違法違規,從而增加了自己的維權成本和難度。


職場笑笑生


勞動者顯然對勞動法缺乏認知,單方面解除合同同協商一致存在嚴重矛盾,邏輯關係不清、法律歸屬不清。由此可見,企業是善於鑽法律的空子,並且這時候是不想補償勞動者的。

借你來往認為,作為一個普通勞動者,當企業要裁員或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憑藉勞動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去完全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和勞動保障,關鍵指的是你被辭退時的勞動補償金和經濟補償。如果你沒有完全的認知和對有關勞動法的瞭解,就可能被企業鑽空子,你什麼也得不到!



一、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卻又說協商一致,很明顯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存在嚴重的邏輯問題。

既然所謂所謂的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就不會存在協商一致的情況。

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公司自己單方面的意志,強制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徵得或者經過勞動者的同意和認可。

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強行辭退勞動者的違法行為。

那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可能是合法的勞動行為,也可能是不合法的勞動行為。如果是不合法的勞動行為,去投訴企業就可能得到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但如果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情合理,沒有違背勞動法。那麼你可能什麼也得不到!頂多企業就是對你意思意思。

這你應該能明白。

所以題目說的邏輯是存在問題的。既然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就不可能協商一致,因為你的本意是不想離職,沒有離職的願望和意圖!



二、關於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理,或者符合勞動法,法律有著明確的規定:

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形。分別是

★★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預告解除勞動合同、裁員解除勞動合同

三種解除方式都有其解除的法律規定:

  • 1、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幾種適用情形:

(1)勞動者在入職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要求,或者試用期不通過。

(2)勞動者在就職期間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造成嚴重損失或者徇私舞弊,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較大利益損失和財產損失的。

(3)嚴重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與其他單位或者機構成立用人關係,且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影響的。

(4)重者在運營期間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這其中不包括行政拘留或者勞動教養。

  • 2、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預告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和用人單位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否則企業和用人單位就存在嚴重的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適用的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補償是: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2)勞動者不能勝任崗工作,同時經過崗位培訓和崗位調整,依然不能勝任崗位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3、裁員解除勞動合同使用的情形:

(1)企業破產或者破產重組的情形。

(2)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狀況困難,無法生產和經營下去的情形。

(3)企業重組或者進行企業改革。通過新的重組和企業改革以後,企業結構和管理模式發生變化,需要通過裁員來實現。



三、企業不得單方面或者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

關於企業不得單方面或者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在本單位內任職期限,患上了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情況。

2、企業在本單位任職期限內,因工負傷或者患病還處在醫療期內的情況。

3、企業的女性職工在哺乳期、生育期和產假中的情形。

4、勞動者在企業和單位的工齡已經滿15年以上,但是距離退休已經不足五年的情況下,企業和單位是無法辭退勞動者的。



四、企業單方面違反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或者勞動賠償的。關於這方面,勞動法和有關法律也是有明確規定。

如果勞動者同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以後,洗衣液是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單方面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那麼就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或者勞動賠償。

如果企業拒絕賠償或者賠償數額不夠,那麼就屬於違法行為和欺詐勞動者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去本地的勞動人力資源監管和部門、勞動大隊去投訴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最終如果難以處理上升的民事或者刑事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向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也就是民事訴訟!)
  • 1、★★★申請勞動仲裁流程如下圖:



有勞動者提出勞動仲裁請求,然後勞動仲裁委員會給予受理和不給予受理。如果不給於受理的情況下,勞動者直接可以起訴。

受理的情況下,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進行仲裁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就需要開庭審理,從而做出最終的裁決。對裁決。不服的情況下,可以按照約定的期限進行撤銷,然後起訴。

  • 2、具體賠償情況如下:

1、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勞動者在企業的工作年限,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或者勞動賠償金。一般勞動者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一個月的薪資為起點。如果工作年限不滿一年,按照一年來算。如果不滿六個月,則已按照補償一個月的月薪來算。

2、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換勞動並和工傷的,企業應該賠償勞動者工傷和醫療補償,其賠償限額為相當於醫療費用的25%的醫療賠償。



總得來說,

按照題目所說的邏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卻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顯然是不合理的。既然是協商一致,那麼就應該屬於是雙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兩者都認可。既然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肯定是違背了另一方的意願。按照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明確規定,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明確規定,且分為即時解除勞動合同、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和破產解除勞動合同三種情況。更為重要的是,勞動法也明確規定了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適用情況,並且有明確的賠償規定。作為勞動者,一定要對這些法律的適用情況有所瞭解,並用這些法律條款去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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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來往


我是不太懂。。現在解除勞動合同只有三個選項,你選擇的是哪個。另外如果是協商解除,雙方之間應該有個協議以及關於補償的方案。

這些都沒有,你可以直接去仲裁,以非法解除勞動關係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者雙倍補償金。

1-整理好工作上班的證據以及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2-公司和你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何時解除的,以何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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