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房群租遭退租還辱罵威脅房東、房客 上海首例職業二房東尋釁滋事案涉案夫婦被起訴

將閒置住房出租,物盡其用的同時還能增加一份收入,這原本是文君美好的設想,然而這一切卻在其將房子租給鄭俠、李梅夫婦後成為泡影,取而代之的是無盡的煩惱。原來這夫婦倆是職業二房東,他們在上海靜安區多個居民區內先租賃多處房屋,後又惡意違反法律規定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利用所租房屋搞群租。在此過程中,鄭俠夫婦對租客和房東均採用辱罵、恐嚇以及滋擾、糾纏等“軟暴力”手段,霸佔或者強行索要租客和房東財物,形成了以鄭俠為首,糾集李梅、鄭峰(另案處理)等人參與的惡勢力。近日,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鄭俠、李梅提起公訴。

借房群租遭退租還辱罵威脅房東、房客 上海首例職業二房東尋釁滋事案涉案夫婦被起訴

圖說:房屋安全隱患堪憂。靜安區檢察院 供圖(下同)

租房引來二房東

2018年3月初,文君經中介介紹,將自己閒置在靜安區一套120平米的房屋以每月租金7800元租借給李梅供其一家三口居住,雙方約定不群租,不破壞房屋結構。然而,十天後文君就接到了物業的群租投訴電話,她到現場一看,氣不打一處來,原本溫馨整潔的客廳被隔斷分割出兩間房,連廚房也被隔出一小間來,房內私接的電錶就掛在空調管道上,衛生間內還有不少蟑螂屍體,各種安全、衛生隱患深深地刺痛著文君的心,她立馬以對方違約為由要求解除合同,然而李梅的丈夫鄭俠卻不依不饒,說搬離可以但要文君賠償他幾萬元裝修費。

借房群租遭退租還辱罵威脅房東、房客 上海首例職業二房東尋釁滋事案涉案夫婦被起訴

圖說:房內私接的電錶就掛在空調管道上。

打官司遭威脅辱罵

這是什麼道理?自己違約反倒要對方承擔責任,如此倒打一耙的還真沒見過。義憤填膺的文君當日就報了警,豈料對方根本就沒放在眼裡,不解約也不搬離,還揚言去公安、法院都沒用,如搬動傢俱,後果自負……文君不得已於同年4月3日起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合同、恢復原狀、支付違約金等。期間,政府相關部門按規定於2018年3月底、5月底和7月初三次對該群租房進行整治,每次剛整治完鄭俠夫婦就立馬恢復群租,並多次打電話給房東勒索賠償房屋裝修費用。同年6月下旬,該房屋因嚴重漏水影響樓下鄰居,租賃雙方約談時,鄭俠帶了四五個人,當著物業的面拽下文君丈夫的口罩,並以人身安全相威脅。8月24日,靜安區法院一審判決合同自2018年4月10日起解除,文君收到的7800元不用返還,李梅應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將房屋清空並交還文君,自2018年4月11日起李梅每日按260元向文君繳納房屋使用費。12月20日,經執行法官和律師多次聯繫,鄭俠夫婦才搬離所有傢俱,將房屋歸還,但實際產生的房屋使用費6.5萬餘元並未支付,隔斷也沒拆除。

12月27日,執行庭法官將文君的代理律師、鄭俠、李梅一起叫至法院談話,鄭俠依舊十分囂張,先侮辱、謾罵對方律師,後用手機拍攝了律師的人像視頻和照片,並揚言要找人打他,李梅則在旁幫腔,整個過程持續了一個多小時。法官看不下去,當場勒令鄭俠刪除視頻和照片,並讓律師先行離開。2019年1月22日法院出具執行裁定書,責令鄭俠夫婦賠償文君房屋使用費6.5萬餘元,但至案發他們都不履行。

借房群租遭退租還辱罵威脅房東、房客 上海首例職業二房東尋釁滋事案涉案夫婦被起訴

圖說:房屋結構遭破壞,衛生間內還有不少蟑螂屍體。

不少房東被迫給錢求太平

經查,遭遇上述類似“軟暴力”的遠不止文君一人。從2016年底至2019年5月案發,鄭俠夥同妻子李梅,以“自住”為幌子租下房屋,隨後肆意違約,破壞房屋結構,進行隔斷後予以群租,後鄭俠單獨或多次糾集李梅、鄭峰(另案處理)採用辱罵、恐嚇以及滋擾、糾纏等“軟暴力”手段向文君等8名房東索要、霸佔“裝修費”、“損失費”等共計人民幣17萬餘元,其中多人因不堪其擾,心存恐懼而被迫接受調解或直接給錢以求太平。

鄭俠對房東態度如此惡劣,對房客也不客氣。2016年7月13日,他將房屋租給小袁,合同期一年,後時間未到他就讓對方提前搬離,並以斷水斷電相威脅,小袁被迫搬離後鄭俠又開始玩失聯,霸佔小袁2300元押金不還。小袁無奈起訴至法院,後因聯繫不上鄭俠被迫撤訴,錢也打水漂了。小袁只是眾多租客中的冰山一角,鄭俠夫婦採用此類 “軟暴力”惡意霸佔12名房客租金、押金共計5萬餘元。

惡霸夫婦終因尋釁滋事擔刑責

今年5月20日,文君報案而案發。5月30日,鄭俠夫婦被抓到案。據瞭解,鄭俠夫婦盤踞靜安某區域多年,長期做二房東搞群租,被眾鄰居投訴很多次,居委會也曾多次整治過,但他不僅屢教不改,而且愈發猖狂,被整治後到居委會拍桌子、踢凳子,揚言“認識你家”“我在這帶混的,小心點”等威脅居委會幹部。

縱觀本案,這並非是單純的一個或多個違法犯罪行為,而是鄭俠糾集李梅等人長期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們長期目無法紀,用欺騙的手段租下房子,肆意違約,無視基本經濟規範,以辱罵、恐嚇以及斷水斷電、滋擾、糾纏等“軟暴力”讓房東和房客產生恐懼形成心理強制,對居委會幹部及房管部門的管理置若罔聞,更離譜的是,在調解過程中,他們在法庭上出言不遜,甚至直接威脅律師的人身安全,可以說,鄭俠夫婦在一定區域內長期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兩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

在本案辦理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因怕麻煩選擇忍氣吞聲的被害人不少,為還社會一個安定祥和、風清氣正的大環境,在審查起訴階段,靜安區檢察院追加了多名被害人,並積極推進追贓挽損工作,不斷與辯護人溝通,推動促成了鄭俠夫婦對被害人的賠償工作。(文中涉案人均為化名)

檢察官提醒:

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房東們,出租房屋時可以將相關要求以合同條款的方式明確列出。出於利益考慮,通常那些企圖搞群租的職業二房東會盡快地將房屋分隔好,隔斷改造一般會立馬進行,所以建議房東在出租房屋後的最初一兩個月內密切關注屋內動態,並注意收集好證據,時刻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保持密切聯繫,必要時可以尋求他們的幫助。同時,也想提醒廣大租客,租房時務必審慎審核房東資質,儘可能尋找規模大一些的正規中介,遇到不法侵害時,也要注意及時收集證據,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或司法機關反饋。另外,還想對不法分子說一句: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新民晚報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蘇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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