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建全國統一開放的藥品公共採購市場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訊 記者吳佳佳報道:近日,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公佈了《關於以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為突破口 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依託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建設全國統一開放的藥品公共採購市場,統一編碼、標準和功能規範,推進藥品價格等相關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促進藥品價格全國聯動。

為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形成以帶量採購等為特點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模式,《措施》明確,優先將原研藥價格高於世界主要國家和周邊地區、原研藥與仿製藥價差大等品種,以及通過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等納入集中採購範圍。在做好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基礎上,探索逐步將高值醫用耗材納入國家組織或地方集中採購範圍。

對未納入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範圍的藥品,《措施》提出,各地要依託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採取單獨或跨區域聯盟等方式,形成國家和地方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鼓勵探索採取集團採購、專科醫院聯合採購、醫療聯合體採購等方式形成合理價格,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社會藥店等積極參與,共同推動形成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此外,《措施》還強調各地要在總體上不增加群眾負擔的前提下,穩妥有序試點探索醫療服務價格的優化。及時利用好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等帶來的醫院新增可支配收入,來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以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