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高以翔與《追我吧》合同條款,浙視宣傳人員點贊

11月27日凌晨,藝人高以翔在寧波參加極限挑戰節目《追我吧》錄製時忽然暈倒,送醫急救後無效並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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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多月前,他剛剛過完35歲生日,英年早逝,令人更覺唏噓。

《追我吧》節目組聲明稱,高以翔在奔跑時突然減速倒地,醫護人員第一時間展開救治並緊急送醫,最終因心源性心臟病猝死,遭網友炮轟太沒誠意。而高以翔所屬公司老闆接受採訪時則一直強調,前不久高以翔剛剛做了身體檢查,沒聽說有心臟方面的疾病。

昨日,高以翔經紀公司老闆兼經理人王鈞發文依舊難掩悲傷和自責:“人家那麼信任的把孩子交給我們,我們卻把人家的寶貝給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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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以翔的遺體已經在國內做好防腐處理,將於明日運往臺北第一殯儀館。父母忍痛為他選好遺照,會用一張最燦爛的笑容定格永遠。王鈞透露,遺體告別儀式最快也要到12月9日才能舉行。

事故發生之後,高以翔父母並沒有過多指責節目組,高父面對媒體幾度哽咽落淚,但仍不忘安慰大家:不是你們的問題,你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故。寬容而又溫暖的態度讓人格外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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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我吧》是一檔挑戰極限的真人秀節目,節目難度係數很大,又是在深夜到凌晨的時間錄製,對於嘉賓體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此前節目中,也有藝人因為過度勞累險些虛脫,就連運動員體質的鄒市明等在參與節目時,都說出“我的腿沒知覺了”“我跑不下去了”這樣的話。

事發之後,浙江衛視接連發文表明態度,與所有人一樣深愛高以翔,會義不容辭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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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衛視大部分工作人員集體噤聲,即便如此,他們微博評論區還是被譴責聲填滿。不過,認證為浙江衛視宣傳推廣二部主任的工作人員(不得了了毛毛姐)在昨天卻接連點贊若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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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這樣一條投票微博:“網曝《追我吧》錄製合同,乙方責任部分包括“節目競演可能會給乙方藝人將造成生理、心理負擔。乙方藝人對此要有充分認知,完全自願參加並完全願意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一切後果”,高以翔可能將自己承擔責任,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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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未有官方蓋章確認合同真假,但有不少人投票給“震驚,屬於不平等條約”一項。身為宣傳推廣主任的“毛毛姐”把票投給哪個選項不得而知,但她這波點贊操作,或許能說明網傳合同條款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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