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原紀委書記權王軍再被紀委通報:曾要求公安局釋放“黑老大”

12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8起典型案例,其中提到,陝西省咸陽市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權王軍為涉黑涉惡犯罪人員提供保護。

權王軍,男,漢族,1961年11月生,陝西澄城人,大學文化程度,法學學士,編審,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公開資料顯示,他曾任咸陽市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今年3月17日被查。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落馬前10天,權王軍曾試圖自殺。

據《廉政瞭望》披露,權王軍曾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出一條,說自己因崗位特殊,每每遭到打擊對象的誣告誹謗和造謠,造成精神上的抑鬱與煩躁,“決定用自刎方式結束生命”。

另據《新京報》報道,3月7日晚,權王軍曾在市委宿舍裡自殺,被秘書發現送醫搶救,後脫離危險。

中央紀委在此次通報中提到,2016年至2018年,權王軍在擔任咸陽市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干預公安機關有關案件辦理,為多名涉黑涉惡犯罪人員提供保護。

2018年8月,咸陽市武功縣公安局對以吳領會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人員予以拘留,權王軍多次要求咸陽市公安局相關領導釋放吳領會或降格處理。涉惡犯罪人員張某某,因涉嫌非法放貸、非法拘禁犯罪被咸陽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後經權王軍協調,該案一直擱置。

此外,權王軍還利用職權,為涉惡犯罪人員李峰(2019年5月因開設賭場罪被逮捕)等人爭奪興平市某大廈產權提供幫助。權王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權王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今年11月13日,權王軍被公訴。

據安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19年,權王軍利用擔任陝西省省委巡視組副組長、楊淩示範區紀工委書記、咸陽市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公司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權王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差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權王軍濫用職權,擅自處理違紀資金,致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權王軍夥同他人持槍多次非法狩獵,情節嚴重;被告人權王軍非法持有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和非軍用彈藥,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非法狩獵罪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青報記者孟亞旭

咸阳市原纪委书记权王军再被纪委通报:曾要求公安局释放“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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