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軟件上寫帖子、看帖子,看到了許多人的故事。人生吶,總有許多不完美。
感情也尚且如此。可能我看的那個吧,女生髮帖比較多。大多數是愛而不得,
有一句歌詞這樣唱到:“我愛過幾個人,怎麼還不夠,他們明明都比你更愛我,你到底拿走了什麼,全世界都不說。”
是啊,我不缺人追,可是那些人都不是你。
浮世萬千,我只要你。
我努力與你創造話題,和你聊天。終於,我們之間不那麼生疏了。也能算上是朋友了。
可是我又貪心了,我不想和你做朋友。
我只想做你女朋友!!!
可我一開始不是這樣的呀,我對你僅僅是一見傾心。只想遠遠看著你就好,可是你後來的靠近,讓我的慾望開始無限放大。
那個時候,我就在想,你是不是也對我有點意思?
記得有一天晚自習快要下課時,我去教室後面拿雨傘。拿到雨傘之後,我便往我之前的座位走去。
突然,砰的一聲,我華麗麗地摔倒了。腦袋裡一片空白,完全忘記自己要爬起來了。
你從我摔倒的那條走廊的另外一邊匆匆趕來,連忙扶起我來。
而在我摔倒的那條走廊兩旁都坐了人,沒有人扶我,反而是你,越過在你我中間的那個人,伸出手來扶我。
說不感動,那是假的。
女生是一個極需安全感的生物,有一個男生在女生最脆弱的時候伸出援手,女生會對這個男生有很大的依賴感。
依賴久了,放不下了,也就延申為喜歡了。
記得第一次認識你,是在半個月軍訓之後的第一天上課。
微風不燥,陽光正好。
你坐在我後面,下課時你找我說話。你說,昨天晚上班委選舉時,你投了我一票。我回了一句謝謝。
那天就是因為這個回頭看了你一眼,你的眼裡有星辰大海,那就是我喜歡的模樣啊。
那個穿著灰色衛衣的男孩,就這樣闖進了我心裡,成為我的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我不是錦鯉,我沒有這麼好運。沒有那個運氣遇到那個我喜歡他也喜歡我的那個人。
曖昧上頭那幾秒,像極了愛情。
我會和你打打鬧鬧;
我會懟你;
我會在你切菜炒菜時一邊說你一邊給你拍照錄視頻;
我會借作業給你,讓你在課堂上拿到平時分;我會給你拿AD鈣喝;
我看到你淋雨時,會給你借傘;
我會在我同桌和你同時問我要衛生紙的時候,先給你,不給她;
我為了你重色輕友;
我會在下初雪的時候錄個視頻發給你,不是有一句話這樣說:下初雪的時候要和喜歡的人分享。
你也會和我打打鬧鬧;
你也會懟我;
你會自己一個人承擔切菜炒菜的任務,讓我在旁邊十指不沾陽春水;
你會很自然地從我座位上拿作業去抄,彷彿如你的私有物;
你會早早在教室後一排等我給你AD鈣;
你會在我借你同撐一把傘時,把傘接過去撐,並拿傘的大部分對著我,
把傘頂貼在你的頭頂,把傘打低為了不讓我淋雨,一米八幾的你用這樣貼心的方式照顧著一米五幾的我;
你有什麼事情會第一時間來找我,比如要衛生紙、無聊時找我聊天;
你會在我心情不好時開解我;
你不會在我打遊戲坑你之後說我;
你會摸我頭、扯扯我頭髮;
你會突然把我帽子戴上去;
你會在我感冒時提醒我吃藥,叫我不要在喉嚨不舒服的時候去參加演講比賽。
我們之間不是情侶,可是卻又做了很多勝似情侶讓我誤會的事情。
不止我一個人誤會,連我身邊的人也和我一樣。
後來,我才知道你真正喜歡的人是誰。
到最後我才明白,你和我走得近的原因,不過是你喜歡的那個人和我關係很好。
沒錯,你成功了。她確實認識了你,通過我。
我不後悔和你認識,只是我們之間的關係也只能到這了。
以前每天盯著手機期待你能給我發消息,你不發,我就絞盡腦汁想一個話題和你聊天;後來知道不用微信的你,為了她用微信每天和她聊天,如那個卑微的每天盲目找話題和你聊天的我一樣。
後來,因為發生了一些事情,我和那個你喜歡的女生關係越來越好了。發了一條和她出去玩的說說和朋友圈,雖然照片沒有她出現,字裡行間我也沒有提到她,可聰明如你,你知道我是和她一起去玩的。結果你都去點讚了,其實我內心是拒絕的,這樣子得來你的點贊,我哪裡會快樂,心酸佔了大多數吧。
我不想因為她,你對我好,然後讓我誤會。女孩子很容易被感動,哪裡是那句“女追男,隔層紗”說的那般好聽,前提得是:那個男生也喜歡你。
所以:
希望以後遇到一個溫潤如玉的人
事事細緻、周全就好
如林冠羽那般的最好
不拖拉 會拒絕 不曖昧
別在深夜隱身逛他空間了,他不喜歡你。
該,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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