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滯納金怎麼算?感覺物業要多了怎麼辦?

用戶5078105281202


拖欠物業費的情況下,我們一般會比較擔心是否被起訴、是否需要繳納違約金,或者說滯納金,這個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的。欠繳物業費有沒有滯納金,這主要取決於業主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嚴格來說,這裡的滯納金本質上其實是違約金,因為欠繳物業費違反了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關於滯納金的條款,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物業管理單位不得擅自收取。因此,拖欠物業費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滯納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需看《物業管理合同》的具體約定,一般是約定為千分之三。所以建議各位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如有拖欠請儘快補交。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太原資深房產專家


先再糾正一下這個說法,不是“滯納金”,只能算是違約金。

拖欠物業費可能產生違約金,這個要看《物業服務合同》中的具體約定比例。


你問題中的這個房子,145平,物業費0.85元/平,每月物業費是123元。共欠本金7000,就是說欠了57個月,將近5年。違約金收6000元,明顯約定比例過高。


實踐中,物業公司計算違約金,更多對業主來說是一種制約,並不會過分主張。

在沒有訴訟的前提下,雙方可以協商,只要補交欠費,多數物業不會強行索要違約金。


如果業已提起訴訟,物業公司必然將違約金列入訴訟請求。

此時你要看《合同》中的具體約定比例。一般來說,物業費的違約金比例多數約定是日千分之二或千分之三左右;

而部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往往約定在日千分之五甚至更高,這就出現了違約金超過物業費本金的現象,就是所謂的天價違約金。這明顯與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相悖。


你可以直接要求法院進行調整。另外,若由證據反映物業的服務存有諸多不到位的現象,

人民法院甚至不支持物業公司的違約金主張,只會判令業主繳納所欠物業費本金。


海風116067626


我就不給你打文字表達了,以下圖是2011年之後物權法規定的物業管理滯納金公式



淘陶說樓市


您說您買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幹啥呢?買房前找個沒人管的小區不是滿好的嗎?那就不用糾結這事了。0.85元/平方的物業管理費很高嗎?現在找一個掃地的清潔阿姨是啥價?小區公區的路燈不用付電費吧!另外,買二手房時為何不與上一家把帳清乾淨呢?這7000+6000元本來就不應該是你付的錢,而你在接手時沒有查清,隨意的簽了合同,簽了字這就代表你願意承擔上一家所有對此房產的權利與義務!你不去向上家要,卻找下家報怨,您說這是啥回事呢?

滯納金的產生是因為合同雙方的一方,違反了合同條款中對按時付費的約定,而合同中又對違些條款的行為有了須扣滯納金的約定。按天計有、按月計或按年計的方式都可約定,你的上家因為拖欠了應付款,所以相應產生了6000多元的滯納金本就是人家按合同條款在追討的權利維護的方式,沒有什麼”怎麼算“的疑問,除非你們業委會炒了這家物業公司,在重新籤的新合同中約定:日後對拖欠款不計滯納金的約定 !(感覺物業要多了...還是與法官講來的合適!相信別人敢向你要,一定有敢的勇氣及證據,只要你的證據是可以說明你是對的,他是錯了,那麼法院一定會支持你!否則,自我感覺沒用。)


羅成Jd


私企物業無權收取滯納金,你有權讓物業提供收費具體的法律依據規定,拒交所謂的滯納金,違約金,代收費,及物業費,一切亂收費。

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且法律明確規定:物業不得向後業主收取前業主的物業費。

依據最高法關於審理物業糾紛解釋:業主以...拒交物業費的,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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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滯納金計算方法

在實踐中,我們摸索的滯納金計算方法有兩種,可選擇應用:

一、為了運算方便,我們可把日滯納金化成月滯納金,即千分之三乘 30 天得 0.003×300.09。由於會費是每月付的,這就是一個連續而且動態的算法,看似麻煩,其實是有規律的,在數學上這是典型的等差數列。等差數列的前 N 項和的公式是 SnN(A1An)/2,這裡的 Sn 是應付的滯納金數,N 是欠費的月份數,A1 是欠費的起始月份的滯納金數,An是欠費的最後月份的滯納金數,A10.09NF,An0.09F,這裡的 F 是應付費用,代入公式得SnN(0.09NF0.09F)/2,化簡得出 Sn 0.045FN(N1) 。實際情況滯納天數可能超過足月,為使超過天數也計算進去,此公式可相應完善成為:Sn 0.045FN(N1)0.003F(N1)×T,T 為足月後另外還超出的天數。

公式關鍵是 N 的選定,由於公式是由數列推導出來的,所以取 N 數必須要符合數列條件,即所取 N 婁必須是按足月來計算。舉個例子,如一個住戶管理費是 48 元,欠費是 1998年 4 月開始,假設欠費住戶的交納期為 1999 年 1 月 19 日,則 N 應取 8,如取 9 就錯了,因為 1998 年 12 月的滯納金還未滿一個月。該戶滯納金計算方法( 0.0045×48×8 81)0.003×48(81)×19180.14 元。如果有人對 N 的選定感到麻煩,也可把 N 選為欠費月數,則公式可改為:0.045FN(N-1)0.003FNT,對以上欠費戶 N 選為 9,應付滯納金為:0.045×48×9(9-1)0.003×48×9×19180.14 元。另外,如果欠費期間遇到管理費調整,那麼可把調整管理費後的增加的部分用此公式計算出數字後再加上原計算出的數字即可。

二、滯納金 SKN×0.003×T,即滯納金 S月管理費(K)×欠費月數(N)×0.003(係數)×月欠費的平均日長度(T) 。上式既直觀,且運算簡便,開票據時,我們能充分保留原始數據,使業戶一看就懂,同時又瞭解,T 的確定也極其方便,若某戶連續欠費 N 月於 A日結清(每月按 30 天計算),那麼 T(N-1)/2×30A 天。為了運算的便利,我們又可以知道滯納金 SKN×0.003×(N-1)/2×30A,A 為結算當月日期數。例某戶管理費 80


粵港澳的收穫者趙先生


首先,物業不能收取滯納金,這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物業能夠收取的是因為欠繳物業費所產生的違約金。且違約金根據雙方合同規定的違約責任支付相應的違約金,且不能超過總欠款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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