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在監獄裡蹲到死和死刑立即執行,哪個更痛苦?

邵流淚1


是這樣分具體情況的,有的人呢他一心求死,所以讓他一直住在監獄裡邊是非常痛苦的。而有的人呢?對未來還抱希望。當然不想一命嗚呼。想著通過自己的改造,早日重獲自由呢。不過客觀來講。還是槍斃立馬槍斃,會痛苦一點吧。因為人都是求生的,就算是一心想死的人,在他嗯服役過一段時間以後,我相信他的這個思想也會發生改變。

乾脆做個假設吧,假如說一個殺人犯,被判了立即槍斃,他可能是個善良的人,他可能一心想死。他覺得他對不起。受害人的家屬。他覺得他對不起這個社會。想以死來解脫。可是我相信,從立即槍斃,到改判無期徒刑的話。他的內心也是非常激動的


豫A小沁


在監獄裡蹲到死,和死刑對比,哪個更痛苦,這還用說,死刑立即執行,哪來什麼痛苦,只有心不甘,割怕死而已。

中國自古有殺人償命,或罪大惡極的判死刑。

說那殺人償命吧,死者家屬覺得很公平,你殺了我的親人,你必須死。

但是,一個人被判了死刑,對於罪犯來說,他想活也活不了,痛苦也好,後悔也好,害怕也好,只是一時的。

可是終身監禁,那就不同了,人雖活著,但是世界與他無關,也可以這麼說,他其實也算是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雖然他的親人可以看見他,可是世人從他被抓進去,就再也看不見他,跟他在我們的社會上消失死去是一樣的。

但是,如果按照我來說,我不願意他死刑,願意判他蹲死在監獄。死刑,真的太便宜他了。而一輩子不出來,其實跟奴隸是一樣的,甚至奴隸還好,老實幹工,也還有的奴隸可以有老婆過的。

蹲監獄,國家不是讓你去那裡吃飽睡,睡飽吃的養你。國家可以搞很多監獄工廠和監獄農場。比如我們穿的衣服,用的肥皂,燈泡。甚至磚廠,吃的水果等,好多就是犯人生產出來。犯人每天由獄警押去上下班,時間到又趕回來關回去,工資也沒有。比奴隸還要慘,國家還能創收用犯人創造的利益搞建設。

那麼對於本人來說,除非你想死,自殺。不然你明知道一輩子出不去,你也得老老實實的幹,才能苟活,不老實,監獄有治你的方法多了,比如關黑房,也就是關禁閉,關個幾天,還不如老實出去幹工還好過一天。

那麼,對於死者家屬來說,首先這個人已不在社會上。其次,他雖人活著,但是已經過的不是人的生活。一想到這裡,值啊,讓他在裡面無償為國家做貢獻,過著非人生活。沒有自由的生活,對他是一種折磨。

可是,為什麼在中國死者家屬希望判罪犯死刑呢。因為,中國沒有終身監禁,也就是說,只要不判他死刑。死緩和無期,二十年內他都可能出來,又回到了我們的世界裡。甚至還能吃香喝辣的,這對死者家屬,也是一種打擊,這樣當然願意他死。

如果能讓他蹲死監獄和死刑對比,我相信好多死者家屬都不願他馬上死,願意他蹲到死。

這個就是凌遲的說法,罪大惡極,判凌遲。就是不能讓他死太快一刀舒服。慢慢割,一點點割,讓他多活兩天,三天才割死,要割他三千六百刀。

所以說,死刑不可怕,一槍而已。死緩,無期也不可怕,還可以出來。

最怕的是終身監禁,不想死,但是永遠不在社會上。正常人的生活,吃喝玩樂,老婆孩子天倫之樂,都一輩子與你無關了。

這才是最折磨人,最痛苦的了。


黎家第一湯


現在很多國家都廢除了死刑,為了應對死刑廢除留下的空缺,這些國家轉而採用終身監禁來替代死刑。題目中所說的蹲到死,實際上就是終身監禁的意思,這個比我們當前的無期徒刑要嚴重的多。

從立法的原意來看,國外他們認為死刑殘忍,剝奪了罪犯的生命,所以他們廢除死刑而實行終身監禁,因此在他們看來,死刑應該比終身監禁痛苦。

無論是終身監禁,還是死刑立即執行,都說明這個罪犯所犯的罪行是非常嚴重的,比如杭州保姆縱火案的莫煥晶,對於這樣十惡不赦之人,為什麼要考慮她的感受呢?筆者以為,既然其犯罪時毫無人性,毫無一點憐憫之心,那麼就應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哪種方式最痛苦,就採用哪種方式。

實踐證明,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無論上訴是否有希望改判,他們正常都會上訴,為的就是多苟延殘喘一會兒。比如莫煥晶,比如復旦大學投毒案的林森浩,他們皆是如此。

俗話說的好,“好死不如賴活著”,只要活著就有希望,“螻蟻尚且知道偷生”,更何況人呢?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野草即便燒掉了,春風一吹,又復甦了,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世界上有那麼多值得留戀的東西,誰能捨得,誰又能真正放下?對於來生,誰也不知道有沒有,所以不如放眼現世比較靠譜!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打虎拍蠅


遲志強在唱《鐵窗淚》時有一句表白:“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失去自由。”

匈牙利詩人裴多菲1847年也創作出一首炙燴人口廣為流傳《愛情與自由》的短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一個人進去了監獄失去了人生的自由,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當每一天囿於幾平方米的斗室,寸步桎梏、心靈縲紲,整個軀體與思維意識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對於這個人來說,肯定是生不如死的。

有人曾經做過統計,說監獄裡、尤其是在初入獄及等待法院判決期間,自殺率的比例是非常高的。顯然,對於許多人來說,與其慘受生命與心靈的緩慢折磨,倒真不如來個痛快的。許多被判了無期徒刑的罪犯為什麼會在監獄裡苟且偷生,甚至化悲痛為力量,用懺悔的心靈重塑新魂,很大的程度上是中國監獄有一套很好的教育和激勵機制,使這些罪犯都能夠看到了自由的曙光,從而在沒有自由的泥潭裡拼命地奮力遊進。假如沒有這前面自由地曙光,假如生命又可以選擇,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非常果斷地結束了自己。


從旁觀者的角度上講,被立即執行死刑肯定比在監獄裡生老病死更痛苦,究竟蹲監獄對比起被剝奪了生命至少還多一個生命體的存在,雖然這個生命體還要受刑,但好死不如賴活。不過從受刑者的主觀上講,來個痛快的了斷肯定要受慢慢的折磨要好,對於他們來說,受自由刑至死肯定是比凌遲還更可怕的一種刑罰。當然,與死刑一樣,受自由刑至死也是一種非人道主義的刑罰。


然而,客觀上講,立即處死肯定比受自由刑至死更痛苦一些。首先對於處罰的主體來說,在處死的過程他將會痛苦至極。他能夠非常清醒地意識到隨著那顆處死的子彈射來,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一切都將與自己無關了,那怕摸一摸監獄裡那囚禁自己斗室的牆壁,也都永遠地失去了失望。如果在臨死的這個時候告訴他,讓你選擇死或讓你選擇在斗室裡關一輩子,可以很肯定地說,這200%會選擇後者,100%他自己選擇的,另外100%旁者為他選擇的,而且在今後的斗室裡每一時每一刻,他都會倍加的珍惜生命的光陰。再者,讓受處罰的客體評論,不管以什麼樣的方式活著總要比死去好。尤其是對於受處罰者的親人朋友來說,雖然他在監獄裡,但至少他還存在,這完全可以規避痛失親人朋友的人生最大悲傷。

如果用簡單的天秤來衡量:活著肯定比死去好。


林岱基


常言道:好死不如賴活著。人活一世不容易,短短數十年,說不定今晚躺下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所以竭盡所能的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吧!別被那些叫囂著:“判我死刑,讓我死”所矇騙,一旦上了刑場沒有幾個不尿褲子,也沒有幾個能從容面對即將來臨的死亡。一般無期徒刑並且限制減刑,就會在監獄蹲到死。雖然至此沒有了尊嚴失去了自由,但至少仍然苟活於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眠,十分充實過得又很健康。而被執行死刑得人雖然很快得以解脫,但無異於枉來認識走一遭,所以個人以為,死刑絕對比在監獄裡蹲到死更痛苦。


死刑的過程是異常恐怖的,那一刻什麼尊嚴、解脫和勇敢都顯得無比蒼白

聽姥姥說,7歲時姥爺曾帶我去過西山刑場開過槍斃犯人。其實除了那聲響徹山谷的槍響外,我還能隱約的記起死刑的過程:胳膊和腿部被繩索束縛的犯人,被兩名武警推至山腳下的行刑處跪下,兩人便躲在兩旁隨時防止死刑犯掙扎亂動,槍手端著五六沖鋒槍,距離死刑犯後腦勺30公分的距離果斷射擊,槍響人死倒地,法醫上前驗屍確定死亡,死刑犯的褲子早已尿溼了,前額頭骨也被子彈掀掉了,有的甚至臉都沒有了。現在回想起來,當時被執行死刑的人,應該沒有了平日裡所說的:尊嚴、解脫和勇敢了吧?因為死亡的降臨讓一切都無比蒼白。

監獄蹲到死遵循了人的“生老病死”規律,也不枉來人世走一遭

雖然監獄蹲到死形同於活著的“死刑”,但卻跟死刑有天壤之別。人類自誕生之日就會面臨“生老病死”,因為自然原因的死去,才是完整的人生,而被執行死刑的死亡,則是迫不得已的,也是不完整的人生。雖然刑期遙遙無期,但是仍能呼吸著世上的空氣,吃著粗糙卻溫飽的三餐,雖然沒有薪水可拿,勞動的成果卻依然意義非凡。生病了有人帶你看,每個月還能與家人進行短暫的會面。人嘛,活著就是希望!哪怕只為一口溫飽也是好的,而死去了除了身體短暫的傷痛,還會給家人帶去不可抹去的心痛。面對死亡一切都是妄言。

珍惜健康珍愛生命。遠離違法犯罪,學會剋制和隱忍,人生便會完滿

其實我們可以既不要監獄蹲到死,也不要被執行死刑。辦法很簡單,就是珍惜健康珍愛生命,老話講: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哪有毀傷之理?如今的社會是高度文明的法治社會,只要我們遠離違法犯罪,並且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學會剋制和隱忍。監獄、犯罪、坐牢和死刑便與我們沒有關係。有一份不錯的工作,有一個幸福平淡的家庭,簡單快樂的活著等待“生老病死”,人生才是完滿的。


棟哥環遊記


蹲在監獄裡蹲到死和死刑立即執行哪個更痛苦?我個人覺得蹲監獄蹲到死會更痛苦吧!

眾所周知,監獄是一個失去自由的地方,失去自由意味著你不在是你,意味著你不能隨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在監獄的你只是單純的活著,說是行屍走肉有點過,但也差不了多少,今天你在做什麼,那明天后天也會重複今天做的事情,今天就是昨天的重複,明天就是今天的延續,吃喝拉撒睡一模一樣,甚至你拉屎的味道幾十年都一個味道,這樣的生存環境在我們旁觀者眼裡那是不可想象的。



而死刑立即執行雖然可能當時很痛很恐懼,但長痛不如短痛,與其在漫長的監獄裡蹉跎歲月,沒有獨立思想的重複相同的每一天,不如就此了卻殘生來的痛快,從此煙消雲散,愛也好恨也罷,一切到此為止,雖然這一生是罪惡的一生,那就快點下輩子投胎做個好人為今生來贖罪。


因此思來想去,蹲監獄蹲到死和立即執行哪個更痛苦,也許各自有各自的角度和立場,雖然角度不同,得到的結果就不同,蹲到死的好死不如賴活著與立即執行的長痛不如短痛都沒有絕對的錯與對。有的只是心態的不同罷了。


情感公寓


一年的留看是我一生最黑暗的時刻。

說願意死刑的人,都是憑空個人想象,而無經歷過的人。

老看有24個牢籠,四個羈押籠。

每個牢籠,都有幾個刑犯管理人員。

組長(籠頭)一般是有背景之人,兩個管理(管生產和紀律)。一個籠基本只有一個死刑嫌疑犯。

每禮拜的禮拜六和禮拜天,是死刑犯最開心的一天。因為高院休息,宣判書不會送達。

每日下午5點30之後,死刑犯最怕主管所長喊其名字。5點半前喊其名字,是談心。5點半之後,是高院送達宣判書。出籠之後,就再沒回來的機會了。

所有籠的死刑犯,基本沒生產任務。他們最喜歡看的就是站在籠門口,看著外面的天空,一呆就是幾個小時。

”這世界上,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了。“”

這是我問死刑犯時,他們的回答都驚人的一致。

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皆可拋。

除有忠誠信仰之外,世間最可怕的恐懼,

就是等待死亡。

我是,你也是。

你若不是,是你未曾經歷而已。


解壓網


對於罪犯,他在施行罪行活動中所引起的後果,決定了犯罪分子是當罰,還是當誅。這就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除冤假錯案外,犯罪分子都應接受相應的法律制裁,認罪伏法。至於無期刑和死刑,其中的可比性只是輕或重而己。輕者則輕,重者必重。兩者之間不存在存在與消亡的比較。比如,一個病房的兩個病號,窮人得了急性闌尾炎,而富豪得的是絕症。窮人割掉闌尾住幾天院就好了,富豪動了手術,還要化療,理療,沒多久即生命終了。我們只能說他們不是一樣的,並不能說窮人命好,富人命不好。


敏行263


很多人都認為:讓我坐十幾.二十年的牢,我還不如死了算了。其實,說這話的人不是沒有坐過牢,就是還沒到那種地步。按這種說法,監獄裡那些被判十幾二十年刑,甚至被判死緩,無期的犯人都死了,監獄不是倒閉了嗎?

實不相瞞,我在裡面呆了不短的日子,見過太多的重刑犯,當他們習慣了在裡面的生活,日子並不太難過,當然不能和外面比。而且,被判重刑的犯人,除了病死,老死,絕大多數都能熬到出獄的那一天。

監獄生活是痛苦的,其中的滋味只有坐過牢的人才能體會。謝謝!


鋒哥251681248


相對於痛苦來說,肯定是死刑要痛苦!死刑是法律判決最嚴重的處罰:剝奪生命。無論是那種死刑,再人道人死時也是痛苦的。 而且死前的恐懼足以讓一個人崩潰!那種死前被拉著走著,動不了人,我想不再少數。所以,這種硬生生的讓人死的痛苦,我覺得不是一般人可以抗得住的。

反觀那些蹲到死的,實際應該算是一種自然死亡,這個時間的死是生老病死的一種常態, 這是人生任何人無法躲避的一種經歷,沒有人願意死,人越是老了越是怕死的,年輕時就不怕死的人,到了老了其實比較都怕死,很多的時候,人說不怕死,是因為他沒有明白死亡真正地意味著什麼!蹲到死,實際更傾向於是一種自然的死亡。

蹲到死的不同之處在於死的地點!很多的人會認為死在監獄很痛苦,但是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那種死在家中無人知,屍體臭了幾天才被發現的新聞不再鮮見了,這種死的痛苦,我想要大於在監獄了死吧!一個人,痛苦地死去!對比監獄,這種一個人自己死去很難發生吧!病了,要死了,送到醫院是一個很正常的程序, 這個時候的死,跟正常人無二了吧!這種死,是大數人的死法,跟痛苦不太著邊了吧!

最後再說說監獄生活!這讓我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贖》,你以為高牆、制度是壞的東西,但是時間久了,你會習慣這種生活,一旦脫離了這個環節,你不見得比較在監獄過得適應,電影中上吊的那位不就是適應不了外面的生活了嗎?

所以,活著,無論是怎麼活著,都是一種幸福! 餘華《活著》小說,主人公活到最後就剩自己了,不是還活著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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