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城一小區業主質疑物業招標流程

恩施晚報訊(全媒體記者謝建新)10月31日,恩施晚報記者在黔龍1號小區採訪時,有業主反映,小區業主委員會沒有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選聘小區物業,質疑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的流程。

11月20日,恩施晚報記者來到黔龍一號業主委員會辦公室,對小區業主反映的情況進行了瞭解。該業主委員會負責人王雅嬪拿出了《黔龍一號小區物業管理項目招標文件》等相關材料,恩施市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科批覆時間為2016年9月7日,招標文件中還附有物業收費價格等內容。

“業主委員會向全體業主徵詢意見、簽名同意重新公開招聘物業公司,同意的業主已達到入住業主的76%以上,已經達到《物業管理條例》重新招聘物業公司的條件。”王雅嬪邊說邊拿出《有關黔龍一號小區擬公開招標聘請物業公司的公告》《黔龍一號一期小區公開招聘意見徵詢(同意戶)統計表》、業主意見徵詢簽字同意等佐證材料。

王雅嬪表示,業主委員會按照流程召開業主大會,進行公開、公正、公平的招投標程序,公示招標、評標過程,公示中標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服務承諾、服務收費標準等,並在小區公示,不存在未走流程直接聘請物業公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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