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撫寧區公開選調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區自籌和差額事業人員進行公開選調,現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4.堅持注重基層、注重實績、注重品行原則。

二、選調名額

全區計劃選調79名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鄉鎮69名,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10名(到鄉鎮基層分局工作)。按現有人員實際情況,本次選調指標分為兩類,即政策性安置軍隊退役人員指標和其他差額和自籌事業人員指標;指標中18名用於政策性安置軍隊退役人員的選調,61名用於其他差額和自籌事業人員的選調(具體選調名額見附件2)。

三、選調對象

全區在編在崗自籌和差額事業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人員除外。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在合格以上(2016年——2018年);

2、服從選調和工作崗位分配;

3、身體和心理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選調:

(1)失信被執行人;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黨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3)有纏訪、鬧訪、惡意組織煽動信訪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

(4)不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選調程序

(一)發佈信息

制定下發《秦皇島市撫寧區公開選調全額事業單位人員工作實施方案》,在撫寧政府網發佈《秦皇島市撫寧區公開選調全額事業單位人員工作公告》。

(二)公開報名及資格初審(12月4日—12月8日)

各相關單位主管部門向本單位自籌和差額事業人員傳達公開選調工作實施方案,自願報考人員須誠實守信,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由各主管部門進行登記、資格初審,在資格審核中要嚴格把關,符合條件的統一出具同意報考函,加蓋單位公章、一把手簽字。

(三)資格複審

各相關單位主管部門務於12月9日上午下班前將報考人員的報名登記表、報名統計表、同意報考函,統一交到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複審,合格者核發《筆試准考證》,由各主管部門統一領取發放。複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撫寧政府網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

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集中筆試

委託第三方命題。採取閉卷考試方式,按照中央、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求進行命題,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撫寧區情等。共一張試卷,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撫寧政府網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

筆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五)入圍確定

根據選調名額,依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選,末位出現並列時均納入入圍人選。

(六)組織考察

從入圍人選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2:1的比例分別確定兩類選調指標的選崗人員。由組織、人社、編制部門協同各單位主管部門對該單位選崗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綜合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進行民主測評和座談,形成考察材料;同時徵求區紀委、公安分局、法院、檢察院、信訪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意見,考察不合格及查實有不適合選調情形的,取消選崗資格。

(七)崗位選擇

基本原則:按照各單位選調名額,分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放棄選崗的,取消選調資格,按排名進行遞補。成績相同時,則按以下順序優先進行選崗:1.現工作在鄉鎮者優先;2.近三年考核優秀多者優先;3.股級優先;4.工作年限長者優先;5.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若因放棄選崗指標出現空餘,則從剩餘入圍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再次確定考察人選和選崗人員,按上述原則進行崗位選擇。最終結果在撫寧政府網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

選調人員不得選擇選調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工作崗位。迴避關係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物、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的規定。

(八)辦理手續

由編制部門出具編制使用通知單後,人社部門辦理調配手續,編制部門統一辦理入編手續。

六、相關問題

(一)選調人員由自籌或差額轉為全額事業,與選調單位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享有與全區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二)選調人員原單位工資、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欠發欠繳部分,由原單位隨同類人員一併解決。

(三)選調人員執行半年試用期,期滿後,由區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用人單位對選調人員進行考核,人員不適用的退回原單位,原單位無條件接收並按新調入人員兌現待遇。選調人員退回後,不再為用人單位補充人員。

(四)通過此次公開選調調入到全額事業單位的人員,開展崗位聘用工作時,保持原單位崗位聘用等級不變、原工資待遇不降低(僅限於職崗不符和沒有空餘崗位設置的人員),聘用後各項管理工作,按現行政策執行。

(五)此次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到崗後,除提職和公開招聘外,兩年內不得調動和借調。

(六)政策性安置軍隊退役人員可自主選擇兩類指標中的任意一類報名,並按照所報指標類別進行選崗。

(七)選調到市場監督管理局人員,人事關係放到其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地點在各基層分局。

(八)進入選崗階段又放棄選崗的人員,不允許參加下次選調考試。

(九)此次選調後,區自籌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中心空出的名額,由完成選崗後餘下人員予以補充,放棄選崗人員不得參與補充。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十)未盡事宜由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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