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清晨,烏海警方成功抓獲一潛逃34年之久的故意殺人未遂逃犯。
11月28日晚,烏海市公安局聯合作戰指揮部民警通過大數據分析研判,發現一名潛逃34年的命案逃犯可能藏匿在巴彥淖爾市杭錦後旗陝壩鎮某酒廠附近的釀皮店。當晚23時30分許,辦案民警又通過進一步深度研判和線索排查,掌握到其可能將於次日出逃。由於時間緊、跨度長,且對逃犯的現實長相併不十分肯定,本著對現實風險高度評估的態度,抓捕組由指揮中心主任韓建華帶領2名特警、2名刑警驅車前往,確保抓捕行動萬無一失。
到達前期研判的酒廠附近已是第二天凌晨1時許,由於老舊小區導航定位不準,尋找該釀皮店給民警帶來了不小的難度,凌晨3時許,幾經周折終於找到該釀皮店。後臺民警從車輛軌跡研判分析其可能居住在一公里以外的某小區。由於小區車輛較多,且民警對周邊環境較為陌生,抓捕組兵分兩路,一路在嫌疑人可能暫住的小區內排摸車輛,另一路在小區周邊找尋相關信息。凌晨5時許,民警終於在小區內某單元門口發現了前期研判出來的車輛。為不打草驚蛇,抓捕民警死盯該單元出入人員,同時通過小區監控確定該男子昨晚確實進入該單元樓。9時20分許,一頭戴鴨舌帽男子從該單元門走出,外貌體型特徵與研判信息基本一致,就在該男子打開車鎖的同時,抓捕組民警見時機成熟,當即閃電出擊,成功將其控制。
當抓捕民警大聲喊出其隱藏多年的真實姓名後,該男子瞬間沉默,隨後便向民警承認了自己的真實身份——黃某某。經審訊,其交代了34年前在興和縣故意殺人未遂的犯罪事實。
1984年,黃某某一家由外地搬遷至興和縣居住,其父親因田地糾紛與當地村民發生了爭執,被打得重傷臥床不起。當時不到16歲的黃某某看到父親這般慘狀,報復之心油然而生。夏末的某晚,黃某某手持家裡的菜刀來到打傷父親的村民家中,不分青紅皂白,向對方亂砍十餘刀後逃之夭夭。無處躲藏的黃某某在家人的再三勸說下選擇投案自首,最終被判10年刑期,但由於尚處於未成年階段,暫時在少管所服刑。
在少管所服刑的半年內,黃某某經常受人欺壓,但也只能忍氣吞聲。1985年的一天,黃某某又遭受了一頓毒打,在少管所醫務室看病之際,乘機從少管所醫務室小門逃了出去,從此杳無音信。
潛逃後的黃某某既不敢與家人相認,又不能與外界聯繫,只能靠東躲西藏打工維持生活。迫於生計,黃某某靠人介紹重新辦理了身份證,徹底漂白了自己的身份,取名叫做“王某某”。千禧之年,黃某某娶妻生子,但為了不影響孩子以後的學業和名譽,黃某某從小給小孩灌輸自己是孩子的繼父。後黃某某與妻子離婚,只能外出打工繼續漂泊,勉強掙得孩子的撫養費。找工作也只能找管吃管住的小工,為的是給兒子多攢點撫養費,只要登記身份信息,黃某某便總是惶恐不安。
審訊中,民警進一步得知,12年前黃某某的父親病逝,雖然知道消息,他卻不敢去奔喪。現年74歲的老母親腿腳不利索,一個人生活,他想盡孝卻不敢露面。明年20歲的兒子也要面臨高考,本想著供兒子上大學成人,現在卻身陷囹圄。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白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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