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無情事故令心寒 法官解憂獲民贊

勉縣:無情事故令心寒 法官解憂獲民贊

“謝謝法官!謝謝法官!我們拿到了救命錢!”

這是陝西省勉縣法院民一庭近日審結的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原告的丈夫眼含熱淚,在充滿感激之情的謝意聲中將一面“公正執法、為民解憂”的錦旗,送給民一庭的法官以示謝意。

2018年2月11日,當日被告胡某駕駛小型轎車在勉縣城區與原告李某乘坐他人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原告李某及摩托車駕駛人受傷,造成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李某被送往勉縣骨傷科醫院接受治療,後因傷情較為嚴重當日被轉入漢中市中心醫院住院治療。住院治療期間共計花費醫療費等各種費用約20餘萬元,被告只墊付李某一小部分醫療費用。

原告李某為了病情能夠得到治療,花光所有的積蓄後,也只能東挪西借。就在原告李某外傷有所好轉的情況下,又被檢查出患上嚴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急需鉅額的醫療費用,這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在這種沒有醫療費治療的狀況下,原告訴至勉縣法院,請求賠償。

案件受理後,考慮到該起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一處八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且其舊病未愈又患重疾,面對這種棘手的局面,案件承辦法官為了儘快的讓李某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一邊想方設法給雙方做工作,希望他們能積極面對處理此事,不要讓李某即受病痛折磨又感到心寒,另一邊不斷安慰原告。經過法官的耐心疏導、宣講法律及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協議達成後承辦法官又督促保險公司及另一方事故責任人第一時間將賠償款匯至勉縣法院執行款專戶。一般賠償款兌付需要原告帶身份證、銀行卡到法院書寫領條進行兌付,但顧及到原告臥病在床,行動不便,法官親自上門找到原告書寫領條及完善領款手續後,將賠償款40餘萬元及時兌付原告李某。至此原告李某的合法權益得已實現,其病情也能夠繼續治療,對此原告及其家人感激非常。

憂心的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雖說事故無情,但辦案法官以廉潔高效、公證執法的工作態度,懷揣為民解憂、以情感人的不懈努力下,使一起讓雙方當事人都苦不堪言的糾紛得以順利化解,同時也使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法律賦予他們的暖意。

(記者呂平 通訊員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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