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冤”難改退市命運 *ST華業成滬市第二家面值退市股

*ST華業在10月16日至11月12日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均低於面值,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在11月13日停牌後,上交所在12月4日公佈,*ST華業股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ST華業是滬市第2家面值退市公司,A股市場目前已有7家公司因市值退市。而梳理*ST華業近年來披露的公告,內控失效、經營失敗、信披違規、持續經營能力基本喪失等早已隱現風險。仔細對比公司股價走勢可見,在風險爆發後,公司先後數次低於面值但隨後艱難掙扎,免於最終退市。但伴隨基本面的持續惡化,*ST華業最終難逃市值退市的命運。這也是市場與投資者對其作出的價值判斷。

“蹊蹺”的投資詐騙

對市場而言,*ST華業因面值退市並不意外。從2018年9月起,*ST華業債權投資業務被曝出遭遇詐騙,公司更在媒體公開採訪中聲稱是“受害者”。但梳理近兩年公告可見,在初期多次出現風險事件時,公司並未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範,也沒有做充分評估,“受害者”角色背後存在多處疑點。

公告顯示,2018年9月,公司以不同形式向二股東李仕林控制的恆韻醫藥收購應收賬款達101.89億元,但相關底層債務人否認存在債務往來,認為相關文件上的公章系偽造。

在前述應收賬款中,公司使用自有資金直接購買的規模為27.25億元,公司參與認購應收賬款優先級和劣後級金融產品規模為37.17億元。其他金融機構參與認購優先級規模為37.46億元,但公司需為優先級提供差額補足義務。因此,如果前述債務往來被證實不實,公司將面臨重大財產損失。

這一事件,*ST華業風險爆發的“導火索”。此後,公司主要資產及銀行賬戶陸續被金融機構等債權人查封凍結,生產經營受到嚴重影響,2018年出現鉅額虧損。

但事實上,債權投資業務出現如此的重大風險,在此前並非難以覺察。對業務風險評估不充分、防範措施不到位、內控制度不健全,才是導致走向退市的深層次原因。

比如,自2018年7月起,向李仕林提供擔保的*ST華業下屬子公司捷爾醫療就已經出現部分資產被司法凍結,且部分項目已陸續出現回款逾期。但在這種情況下,*ST華業在與關聯方開展鉅額債權投資業務時,並沒有對相關風險充分評估論證。

即使是在發現回款資金是從恆韻醫藥賬戶轉出的異常情況時,也沒有對底層資產真實性及業務風險進行核實。公告更顯示,*ST華業還依舊在8月20日、8月22日、9月3日先後3次與恆韻醫藥實施債權收購交易,涉及金額7.11億元;這進一步擴大了公司的損失。

2018年9月10日,上交所向公司出具半年度報告事後審核問詢函,要求公司披露債權投資業務是否存在逾期情況。2018年9月20日,*ST華業回覆稱,債權投資業務不存在逾期未回款情形,未發現相關風險。但隨後不到一週內,*ST華業就公告稱,2018年公司存在3筆應收賬款逾期未回款情況,合計金額高達8.88億元,佔公司2017年淨資產的13.06%。

目前李仕林等部分當事人已被司法機關控制,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還沒有明確結論。但上述公告不難顯示,*ST華業的內控存在著重大缺陷,信息披露也存在不及時、不真實,風險提示不充分等情況。*ST華業子公司捷爾醫療在未履行規定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情況下,多次違規為李仕林、恆韻醫藥等關聯方提供擔保,涉及金額達17.13億元,並因此涉及多起擔保訴訟。

不僅如此,*ST華業實際控制人周文煥與李仕林存在鉅額資金往來,更在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實與李仕林關聯交易真實性的當日離境,在監管機構要求其回國履職後仍拒不回國配合調查,且未採取措施核實並幫助公司化解風險、減少損失。

持續經營能力喪失

內控管理失效,違規行為頻發,*ST華業的股價雖然多次掙扎避免觸及面值退市規則,但絲毫不見好轉且持續惡化的基本面最終還是將公司拖向了退市。

債權投資業務風險爆發後,*ST華業面臨著重大財產損失的可能。而當前,*ST華業主營業務基本停滯,流動性基本喪失,部分資產和銀行賬戶已被債權人申請司法凍結,5億元短融及13.46億元公司債券先後違約。

公告顯示,2018年公司淨利潤虧損64.38億元,2019年前三季度虧損50.49億元,淨資產為-48.20億元,持續經營能力基本喪失。由於公司存在違規擔保、債權投資涉嫌被合同詐騙、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事項,2018年審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在披露2018年度報告後,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市場與投資者也亮明瞭對其態度。

在去年年報披露後,2019年6月6日*ST華業股價首次低於面值。之後,又經歷了4輪連續十多日低於面值的情況,都掙扎著勉強漲回到面值以上。但隨後,債權投資業務案件進展、向法院申請破產和解、實際控制人擬無償注入股權、相關方擬要約收購等重大事項,均未有實質進展。今年11月,公司股價再次持續下跌,且最終“無力迴天”。

上交所公告顯示,在觸及退市規則後,11月12日,上交所通知公司享有申辯權利,可以申請聽證;11月18日,公司提出聽證申請。

就在退市過程中,*ST華業總經理接受媒體採訪稱,向上交所提交了豁免退市申請。“在現行制度框架下,退市指標客觀,程序明確,沒有留下可豁免的空間。”有法律專業人士表示,自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來,市場化、法治化的退市原則和方向就已經確立;面值退市體現的投資者做出的價值判斷和投資抉擇,是市場優勝劣汰的必然結果。

11月27日,上交所上市委員會召開聽證會議,聽取*ST華業現場陳述及申辯意見。同日,上市委員會召開會議,對*ST華業股票終止上市事項進行審議,認為其已經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面值退市情形,申請豁免退市沒有規則依據,並作出了*ST華業股票終止上市的審核意見。

上交所表示,*ST華業股票終止上市,事實清楚,規則明確,程序合規。未來將繼續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對於觸及強制退市標準的公司堅決予以退市,切實推動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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