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山东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已经出台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政策的地方要抓紧将补贴发放到位,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明确取暖补贴发放时间为取暖季前。同时要求注意清洁取暖要求带来困难群众取暖成本增加,要避免因取暖费用增加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抓好《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尽快出台配套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审批通过后次月要及时发放低保金。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对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要加强巡查探访,详细了解生活不能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好照料护理责任。要落实“五有”(有照料护理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巡访,有应急预案,有动态管理),确保服务对象“平日有人照应,病时有人看护”,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10月,山东16市均达到启动条件。《通知》提出,各地民政部门要以设区市为单位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市级民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启动相关工作,并督促所辖县(市、区)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齐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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