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者說:被打後,我覺得是我做得不夠好

“他加班晚了、我菜炒鹹了,都是打我的理由。”

“我真的在被打後反思,如果我做得更好,他會不會就不打了?”

……

家暴,一顆藏在親密關係裡的定時炸彈。被家暴的受害者,到底遭遇了怎樣的不幸?面對不幸,又是否真的只能認命?我們對話了幾名曾遭受家暴侵害的女性,試圖還原她們的心路歷程。

被家暴者說:被打後,我覺得是我做得不夠好

↑中新網 資料圖

仰慕、信任、依賴

完美人設裡的相遇

眉骨塌陷、臉頰腫大、小臂多處淤青……對現年31歲的東北女生順子來說,與前男友王斌的戀愛不是命運饋贈的禮物,更像是收到一封來自地獄的“恐嚇通知書。”

這個出生於1993年,比順子小5歲的廣州男人,以其暴力毆打的方式,毀滅了順子對甜蜜“姐弟戀”的所有憧憬與嚮往。

“可剛認識時,他真的不是這樣。”時間退回到2018年10月下旬,那是順子第一次經朋友介紹認識王斌:“178cm的身高,帶著黑框眼鏡、舉止儒雅,說話聲音溫柔細膩。”

很快,兩人無話不聊:“我說什麼他都能往下接、行為舉止非常溫柔。”2019年1月,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

“從以往案例來看,具有家暴傾向的人,在交往初期往往都會營造近乎完美的人設。”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研究員、北京紅楓婦女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丁娟解釋,具有家暴傾向的人,往往會刻意表現溫柔體貼的一面,並極力隱瞞自己的情緒:“我們正常人該發火就發火,但他們就會極度隱忍,給人脾氣很好的感覺。”

相比於順子對王斌的信任與信賴,於樂對丈夫李明的愛,則建立在仰慕之上。

“他比我大八歲,更是帶我入行的師傅。”今年28歲的於樂在成都幹了兩年的財務工作。2016年入行時,李明就是於樂的領導和老師。

“很會照顧人,事無鉅細地給我講工作該怎麼做。”在於樂的印象裡,李明總是無微不至。但更讓於樂著迷的,是他在事業上表現出的專業:“部門裡他說一不二,沒有他解決不了的問題。”

帶著對李明的仰慕,2017年末,兩人走進了婚姻殿堂。

然而,無論是順子還是於樂,她們都沒能意識到,這段情感故事的開始,正醞釀著一場暴風雨般的結局。

被家暴者說:被打後,我覺得是我做得不夠好

↑順子接受針灸治療的病例單 受訪者供圖

裸照、耳光、暈厥

驗傷報告裡的愛情

暴力出現在親密關係中,它披著愛的外衣,卻露出兇狠的獠牙,將愛情或婚姻推入懸崖。

據全國婦聯的相關調查表明,中國2.7億個家庭中遭受過家暴的女性高達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同時,中國每年有15.7萬名女性自殺,其中60%系家庭暴力所致;家暴致死,佔婦女他殺原因的40%以上。

順子和於樂就是其中一員。

結婚兩年至今,那個曾讓於樂倍感關懷和仰慕的丈夫消失在記憶中,留下的只有家暴記憶:“他加班晚了、我菜炒鹹了都能成為他打我的理由。”

最讓於樂心寒的,是今年1月初,剛生完女兒出月子的於樂,因孩子半夜啼哭,又招來李明一頓毆打:“我正要抱孩子,他一把扯住我的頭髮就是兩耳光,接著又是長達20多分鐘的暴打,嘴裡罵著我不會帶孩子。”

而這樣沒來由的家暴,於樂已不記得發生過多少次。

被家暴者說:被打後,我覺得是我做得不夠好

↑遭遇家暴後,順子做針灸照 手臂可見淤青。 受訪者供圖

遭遇相同不幸的,還有順子。2019年2月中旬,順子從老家哈爾濱過完春節返回廣州的出租屋中。推門而來的,就是王斌的聲嘶力竭。

“為什麼回家就不及時回微信?為什麼每天你都要出去玩?”還沒等順子反應過來,王斌已扯住順子的頭髮,接著是兩記耳光,連續幾腳踢在順子的肚子和小腿上…..

噩夢還沒有結束。王斌繼續拖拽著順子走進臥室,一把將其推倒在床上並扒光了順子身上所有的衣服,強迫她拍下裸照和視頻。接著,又是長時間的拳打腳踢。

那是順子第一次倒在王斌的拳腳下。而導致王斌大打出手的,是因其認為順子回家過年後,不能給予及時的陪伴。

“他要我每隔半個小時就彙報一次行蹤,一條消息不能超過20分鐘不回,只要超時,就是上百個電話轟炸……”

王斌的控制慾讓順子崩潰,甚至其頭部已出現了斑禿:“他為了消磨我的精力,每天晚上要求我必須從9點視頻通話到第二天清晨4、5點。”

從今年2月到6月,王斌幾乎每週都會對順子進行一次暴力侵害,期間有7次是較為嚴重的毆打行為。順子也曾因被連扇耳光導致耳膜破損、眼底出血、眉骨塌陷、毛巾捂鼻後窒息暈厥、小臂因被嚴重扭打致無法抬起……

反思、掙扎、抑鬱

難上加難的分離

今年6月底,順子逃離了與王斌的戀愛關係。回望自己被暴力侵害的4個月,她很後悔沒有第一次受到傷害時保存證據並報警。

“其實人人都知道,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但真的身處其中,你會因為懷疑自己、害怕報復,心存僥倖繼續這段關係。”順子說。

實際上,據上述統計數據,每年有近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解體。但在遭遇家庭暴力時,女性被家暴35次之後,才會選擇報警。受害者報警僅9.5%,沒有報警的佔到90.5%。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範辰律師表示,總體上,家暴受害者不願第一時間報警或尋求法律幫助,一是因為有孩子,擔心影響孩子成長而選擇忍耐;二是由於長期活在恐懼之中,對施暴者感到恐懼擔心報復;三是缺乏法律意識,認為家醜不可外揚。

順子回憶起每次王斌動粗後,都會跪在自己面前告訴她:“因為太愛你,我才在意你的一舉一動,你要是早10分鐘回我信息,不就沒事了麼?”現實裡,順子的確反思過自己:“是不是我做得不夠好?如果我更熱情點,他會不會就不打了?”

中新網記者在與四名家暴受害者對話時發現,四名受害者均表示,在施暴者道歉並懺悔後,受害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思是自己的行為存在過錯。

對此,丁娟解釋,這是家暴受害者常見的“受害者人指責”心理。丁娟補充,在此心理之下,受害者往往將施暴者的行為合理化,認為是自己表現不好所以被家暴。但實際上,丁娟提出:“無論你怎麼做,家暴都不會停下來。”

而在於樂心裡,孩子則是自己忍受家暴的最大原因:“忍忍吧,孩子那麼小,不能沒有爸爸。”

“威脅,足以讓你三緘其口。”順子回憶,此前提出分手,王斌威脅她:“你要是敢,我就把你的裸照和視頻全發出去。”而於樂在提出離婚後,也收到同樣的回答:“敢離婚,你女兒,你爸媽,我們一起死。”

被家暴者說:被打後,我覺得是我做得不夠好

↑青海省某市級反家暴庇護中心。 中新網 資料圖

暴力面前

請勇敢說不

數次家暴面前,順子和於樂不是沒有想過反擊。

“報警有用嗎?他被拘留一段時間就會出來,報復我怎麼辦?”對此,範辰律師表示:“無論如何,都要立刻報警,自力救濟失效時,要立即尋求公權力救濟。”

範辰解釋,有人質疑報警的有用性,是因為不瞭解警方辦案時,會根據家暴行為的程度不同、情況不同,會有不同的處理結果,誤認為警方會輕縱施暴者。

同時,自2016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下稱“反家暴法”)在中國也已全面施行。其中第15條也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除報警之外,《反家暴法》還提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被釋放後,如若再次面臨人身威脅,範辰提出:“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反家暴法》中明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以及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此外,要訴諸法律維權,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劉昌松律師也提醒,受害者首先要有證據意識,遭受暴力後及時就醫,並將就診的各種材料保存好。若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解除婚姻。

今年6月,順子出租屋裡傳出的家暴聲驚動了房東,在房東幫忙報警後,順子和王斌被帶回到派出所。這一次,順子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至此,王斌在幾次接近順子未遂後,終於徹底離開了順子的生活。而於樂,也正籌備著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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