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這邊打“傘”破“網”,他在那邊通風報信……

“今天我站在這裡,是我咎由自取,我對不起我的家人,對不起這身警服……我願意作為反面教材,用我的經歷警醒更多的人。”

誰能想到,這名站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悔不當初的年輕人,曾是同事們認可、家人們引以為豪的“警隊精英”。

是什麼讓他一步步背離初心,

一步步跨向犯罪深淵,

一步步淪為黑惡勢力“保護傘”?

這邊打“傘”破“網”,他在那邊通風報信……

敢打敢拼,他是公認的“警隊精英”

1982年出生的張耀峰,求學就業的道路可謂一帆風順。2005年大學畢業後,就直接進入湖州市南潯區公安分局刑偵中隊工作,而工作中的張耀峰總是衝在最前面,“敢打敢拼、作風紮實、能力突出”是同事們對他的評價,不僅如此,組織也給予了他充分的認可,連續四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2014年,年僅32歲的張耀峰因工作業績突出被提拔為南潯派出所副所長,分管轄區內場所行業等日常基礎警務工作。

心理失衡,他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在接受組織調查時,張耀峰講到:“自從當上了副所長,我身邊突然冒出很多‘朋友’,他們一個個看著並沒有什麼文化,卻住豪宅、開豪車,一擲千金!”

其實,張耀峰早在擔任副所長之前,心理就出現了一些微妙的變化。“老想著通過手中的權力,去弄點‘好處’,讓自己生活過得更好一點。”正如張耀峰自己所說,他之所以走上違紀違法的不歸路,其根源在於思想的滑坡。

張耀峰邁出錯誤的“第一步”源於2013年時他的一次“購車”經歷。當時的張耀峰是南潯派出所鎮西警務區警長,經人介紹認識了在南潯開浴室的老闆李某某,李某某在得知張耀峰的警察身份後,一直伺機拉攏他為其所開浴室提供“保護”。在一次閒談中李某某得知張耀峰要買車,便熱情地幫助張耀峰張羅,多次帶他去車行選車,並贈送了10萬元人民幣作為張耀峰購置車輛的首付款。

從剛開始的遮遮掩掩,到後來的坦然接受,從2013年第一次收受李某某10萬元直至案發的六年間,張耀峰先後19次收受李某某賄賂款達30餘萬元,而作為回報,張耀峰則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安機關警務信息透露給李某某,幫助其逃避公安機關臨檢。

頂風作案,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在與南潯某足浴店老闆許某某的交往中,張耀峰可謂泥足深陷。他如法炮製,通過洩露臨檢等警務信息多次為許某某從事的色情服務洗浴場所提供保護。2015年至案發前,張耀峰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以乾股“分紅”的形式,先後28次收受許某某所謂的“分紅款”30餘萬元。

2018年南潯區紀委監委根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要求,開展了“打傘破網”專項行動,嚴肅查處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及其充當“保護傘”問題。面對越來越嚴峻的形勢,張耀峰仍然不知收斂,繼續為許某某“通風報信”。

2018年8月,張耀峰調任雙林派出所副所長後,依然為許某某奔走,千方百計為其打聽警務信息。

2018年12月,南潯區公安分局專案組針對許某某賣淫團伙精心組織了一次抓捕行動,卻以失敗告終。分局領導意識到系統內部可能出現了問題,為此重新調整了方案部署和專案組成員。

2019年1月,許某某等組織賣淫團伙共10餘人被抓獲歸案,得知這一情況後的張耀峰坐立不安,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後,1月27日,他主動到分局紀委交代了其與許某某之間的經濟問題。2月3日,南潯區紀委監委對其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這邊打“傘”破“網”,他在那邊通風報信……

經過區紀委監委調查人員的耐心開導和教育,張耀峰充分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向組織如實交代了全部違紀違法事實,對所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審查調查期間,張耀峰向調查人員問的最多的問題就是自己何時能被移交到司法機關。

張耀峰說:我想早點去贖罪!我對不起組織的培養和信任,對不起自己的家人,我給公安隊伍抹黑了!

2019年4月,張耀峰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9月,張耀峰因單獨受賄30.2萬元、與他人共同受賄61.5萬元,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被安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執紀者說

張耀峰從一名“警隊精英”淪為黑惡勢力“保護傘”,其墮落腐化令人痛心、引人深思。原本擁有大好前程的人民警察,卻因心理失衡,站在了人民的對立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平時漠視廉政教育、放縱自己,導致精神上缺“鈣”、意志上動搖,從而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淵。廣大黨員幹部當引以為戒,時刻加強自身黨性修養,堅定理想、堅守底線,永葆黨員本色,堅守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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