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校論文發表爭議:量化評價學術有弊端 目前沒有替代方案

摘要:

10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高等教育法執法檢查報告,委員蔡昉建議,“立即糾正大學發展中的一個錯誤導向,取消對研究生甚至本科生髮表論文的規定,這是一個不恰當的規定”。

據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組的調研結果,62.1%的受訪學生稱,其所在高校將(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作為(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的條件之一。但事實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論文發表與否和學位授予之間,本來並無直接關係。

發表論文,最初是高校、教師和學生學術能力的重要體現指標。但隨著論文發表數量和學校的排名高低、教師的職稱評定、學生的榮譽品評等相掛鉤,導致學術能力的評價變成了看在哪個等級的期刊上發表了多少篇論文。

論文的量化考核導向,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與爭議:學校間攀比論文發表數量,學生抄襲或拼湊論文,或在低劣的學術期刊上混指標,而有些學術期刊開始明碼標價賣版面。

極晝對話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教授張小元和湖南師範大學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院長謝資清,希望釐清論文發表數量與學術能力評價之間的關係,量化的學術考核導向給學術研究環境帶來怎樣的變化等問題。

謝資清是全國人大代表,列席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高等教育法執法檢查報告會。

他們表達了自己的焦慮和隱憂。他們認為,量化的學術考核導向忽視了人才教育的發展規律、學術研究能力的成長規律,以及不同學科的研究特質。對於需要“坐十年冷板凳”,練好基本功的學生和從事交叉科研的學者而言,都不是一個準確而恰當的學術能力考核評價方式。

但問題的難點在於,如果取消論文發表的考核規定,有什麼辦法能簡單直觀地評定學術能力?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如果繼續沿用這一考核規定,又該如何避免其帶來的各種問題?

文 | 蔡家欣

對話人物:

張小元: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教授

謝資清:湖南師範大學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院長

取消高校論文發表爭議:量化評價學術有弊端 目前沒有替代方案

10月24日,委員蔡昉在會議上建議取消本科生、研究生髮表論文的規定。圖片來源網絡。

極晝:從什麼時候開始,高校硬性要求學生髮表學術論文?

張小元:論文的原始意義,是你覺得這個選題有價值,最終將研究結果以一種形式公佈出來。最初,為了卡住科研和教學質量,學校才會設置發表論文的要求,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但大概有15到20年的時間,尤其最近15年,(幾乎)是完全看數據。

謝資清:對科研工作者來說,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寫好一篇論文非常重要。但要遵循學生自身的發展規律,並訓練學生的科研能力,爭取把畢業論文做紮實。內容上,畢業論文應有新思想、新方法;形式上,訓練學生如何寫好一篇論文。

論文是否發表,應該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如果能水到渠到、順其自然地將論文發表,肯定非常好。在本科、研究生階段,少部分有天份的學生能夠做好的研究,那麼發表論文就是個好選擇。這樣,他的科研成果就能夠公之於眾了。

現在,學生找工作的競爭壓力不小。如果博士畢業想進高校任教,很多高校希望你有硬東西,比如發表的文章等。在口碑較好的雜誌上發表論文,具有相當大的公信力。如果沒有發表文章,可能找博士後的位子都有一定障礙,更不用說求職。

當然也不排除有“慧眼識珠”的用人單位。如最近當選中科院院士的42歲研究員孫斌勇,他博士畢業時就沒有發表論文。我當年從中科院博士畢業前,也沒有發表論文。

發表論文一定不能跑偏。不能壓著學生,非得在碩士研究生期間發表論文。畢業論文做得不錯,如果畢業後想發表,當然應該鼓勵。沒必要非要求在某個時間點上發論文。

極晝:為什麼會以是否發表論文來衡量學術水平?

謝資清: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指揮棒——評價體系。現在不管是官方正式排名,還是第三方機構排名,都把論文發表看得很重。

近期有一個很有名的學科排名榜發佈,其中一個重要的評價指標就是ESI高被引論文數量(注:ESI指的是基本科學指標數據庫,設置有22個學科。根據同一年同一ESI學科,統計最近10年發表論文中被引用次數進入世界前1%的論文)。

這個指標的重要依據是某學科文章被引用總次數。如果某個學科的老師和學生寫的文章多,那麼被引用的機會相對就越大。文章發得越多,學科的排名可能就上去了。另外,論文發表總量,特別是SCI文章的發表總量也是排名和評估的一個重要指標。

張小元:論文發表是學校排名的一個重要參數。

現在很少有學校敢宣佈,碩士可以不發表文章。一旦這樣做,你的數據、排名一下就掉下來了,道理就這麼簡單。就像是劇場效應,大家都在做,你也只能做。如果教育部規定,全部(學校)都不應要求研究生髮表論文,可能大家就會拼真功夫,情況就變了。

極晝:這種評價導向和學術評價體系帶來了哪些問題?

謝資清:以前,我們院培養人才的指揮棒是希望碩士生夯實基礎,提高興趣,知道怎麼做科研、什麼是好問題和好方法。

如果學生學業表現優秀,把發表論文等表現納入綜合測評是合理的,應該作為保研或者獎學金評審的依據。但如果純粹為保研或者評審國家獎學金等而發表文章,就是本末倒置。

如果純粹以發表論文論英雄,那些潛心學習、立志走科研之路的同學,可能三年研究生下來,名也沒有,錢也沒有。雖說學術要坐得十年冷板凳,若這樣的導向存在,對專心學術的學生來說會不公平。

據我所知,有的學生會花數千元錢發表論文,也會選擇在容易接受且質量要求不高的刊物上發表論文。然後,他們就能利用這些論文,參評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並記錄在自己的個人簡歷裡。

這不僅涉及經濟利益,更重要的是將為個人帶來重要榮譽。這篇論文可能只有一頁紙,甚至根本沒有學術價值。但如果一個學生嚐到甜頭,就可能將這種做法帶到他未來的職業發展中,這很危險。

同時,對別的同學也會產生負面的影響。慢慢地,整個學術生態就會被破壞了。

張小元:在這個指揮棒下,從學校、學科、到學生,都是看你在哪個等級的期刊上發了多少篇論文。這就被徹底異化了。這種異化來源於我們的管理方式,一種完全的、所謂的現代化數字管理。

因為有這些考核導向和需求的存在,所以,現在很多刊物的內部操作方式就變成兩條線:1/2的版面用來支撐刊物的質量,寧願賠錢給稿費,也要發高質量水平的論文。剩下的1/2就騰出來給市場,明碼標價賣版面。

極晝:從長遠來看,對我們國家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還會帶來哪些問題?

謝資清:因為劇場效應,這可能會嚴重影響到我們國家科技的發展和人才的培養。

高校之間也會有攀比。在學科評價中,除了教師的科研成果外,學生的科研成果也會被納入統計。因此,一些學校會用論文發表數量和等級的指標來壓老師和學生,要求老師多發論文,甚而希望學生也能多發論文。

有的學科沒有博士點,就硬性要求碩士生髮表論文。據我瞭解,一些學校對研究生畢業發表論文的要求較高,甚至要求碩士研究生髮表SCI論文才能畢業。從短期看,好像確實有收穫;但從長遠看,它們會和頂尖大學差距拉得更大。

以數學學科為例,中科院和北大都沒有要求碩士生畢業一定要發表論文。而國內一些學校的學生基礎、教師的學術水平與之相比都有較大差距,反而強制性要求碩士生畢業要發表SCI論文,這從邏輯上就說不過去。

另外,這種導向還可能造成不鼓勵交叉學科發展的局面。

現在的科技發展特別需要學科交叉。比如,我是做數學的,也會做一些和工程學相關的研究,那麼論文相應地會投到工程類雜誌上。因此,在計算ESI貢獻時,就會把這些論文納入工程類學科中。

這意味著,我發再多的工程類論文對數學學科沒有貢獻。那麼單位可能就會說,你發論文,能發數學就發數學,不要發到別的學科去。所以那些做交叉學科研究的人,發展就可能受限。

極晝: 10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高等教育法執法檢查報告時,委員蔡昉建議取消研究生甚至本科生髮表論文的規定。您在這個會上提到,湖南師範大學數學學院已經取消要求研究生髮表論文的規定。請問,你們是什麼時候取消這個規定的?又如何評價學生的學術能力呢?

謝資清: 是否需要發表論文才能畢業,這項規定的自主決定權應該在學校。

大約在2008年之前,我們學院也要求研究生必須發表1篇論文才能畢業。當時研究生數量相對較少,論文基本還能發在水平較高的期刊上,但確實不容易。2008年左右,學院向學校打報告,不再強制要求碩士研究生畢業前必須發表論文。

我沒有聽說有高校要求本科生髮表論文才能畢業。

我們學院一般不把本科生髮表論文納入學生的綜合測評裡,但我們認可重要賽事競賽成績。如果一個本科生,能在全國性重要賽事中取得一等獎的成績,往往可直接保研。因為這些學科競賽,需要真本事,都是硬碰硬、真槍實幹得來的。

極晝:但您提到,取消研究生髮表論文的規定,導致在評選國家獎學金的時候,學院出現了獲獎名額減少的情況?

謝資清: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一等學業獎學金都是在學校層面集中評定,發表論文是很重要的條件之一。

我們學校的數學學科在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是B+學科(注:學科評估是教育部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對全國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開展整體水平評估。結果分9檔:A+/A/A-,B+/B/B-, C+/C/C-)。

其中人才培養質量(主要指研究生)位居全國同類學科25位左右,還算是不錯的排名。但今年碩士研究生一等學業獎學金評選結果出來後,我們學院的科學學位只有6個名額,專業學位只有1個名額。

而像某些應用性學科,由於研究生論文發表數量和科研週期都有優勢,結果科學學位的獲獎名額,竟然有20來個。當然,要完全均衡是不可能的,但像現在差距太大,說明評價體制肯定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極晝:獎學金的評選條件和論文發表數量有直接的關係嗎?

謝資清:在目前的評選條件裡,論文發表標準是對各個學科都適應的一個評估指標。

顯然,哪個學科容易發表SCI文章,它就佔優勢(注:SCI論文是被《科學引文索引》收錄的期刊所刊登的論文。SCI論文發表數量是國際通用的、評價基礎研究成果水平的標準)。

像數學學科,要寫一篇SCI論文相對較難。同樣是大數學,不同的研究方向也有區別,比如代數方向,除非是發表在綜合性雜誌上,不然最好的行業雜誌也只是3區、4區(注:SCI期刊根據影響因子由高到低劃分為4個區,1區為最高,依此類推)。

極晝:因此,你認為這種“一刀切”的評選規則並不完全合理?

謝資清:發表論文是有時間週期的。像數學類文章很多要潛心研究並寫作2年左右的時間,有些基礎數學的論文要發表,也許要5年、8年甚至10年,或者更長時間,才能寫出一篇好的論文。

因此,類似數學這樣的學科,強制要求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發表論文,我認為這不是以學生為中心,它超出了學生成長的規律和能力。碩士研究生最多3年時間,要其發表論文才能畢業,等於要求他們從進校開始,就要著手寫論文。但他們那時還沒有基本的學術積累,也沒有打好撰寫學術論文的基本功。

另外,研究生三年級的獎學金評選,一般在下半年10月份就開始了。我有幾個博士生直到博士三年級才有文章被學術期刊接受或者發表,就錯過了評審期,沒趕上趟。有些學生的家庭條件不好,但他自己又很努力,做得也不錯,卻因此評不上高等級獎學金其實很可惜。

(這種評價導向)會導致學生不再努力去夯實研究基礎,他們就奔著一個目標:發文章。這其實是一個負面的驅動力,會帶來一系列連鎖的、負面的影響。

極晝:以前獎學金是如何評選的?評選條件改變帶來的問題,你們有和學校去爭取嗎?

謝資清:按照以前的做法,我們主要看學生的學術表現。如果學生表現不錯,我們就可能把他推薦上去。但是現在,如果有另外一名學生髮表了一篇文章,儘管在專家看來,論文水平一般,也沒有什麼學術價值。但要是我們不推薦他,他就可以去學校投訴。這個時候學院和評委就比較為難了。

我們有和學校去爭取,並且強調了數學學科的特性和學院學術委員會的導向,學校很重視,也為此專門召開了會議,儘管目前還沒有我們期望的結果,但我們對此有信心。

極晝: 如果取消論文發表的硬性規定,是否可以解決目前學術評價導向及獎學金評選存在的問題?

謝資清:我覺得也不能完全否定發表論文這件事。

正如一位專家所說:如果科研人員不發表論文,他們的科研成果怎麼能讓同行瞭解和傳播。適當地論文發表要求不算過分。比如,我們學院的博士評獎結果就比較合理,跟其它學院差距不大。這是因為學院要求博士在讀期間,至少要發表一篇受學術界認可的文章。所以,在評獎學金的時候,我們的博士就可以滿足評選的規定。

但據我所知,有些偏實驗類的學科,即便是本科生,發表論文難度也不會太大。他們可能做一個實驗,發現了新問題,就可以寫一篇文章。而有些基礎研究,一定要坐得十年板凳冷,要求你真正沉下心來開展研究。

我認為,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名額差距大,就是因為評獎的時候,沒有進行學科分類。在論文發表這個問題上,需要建立一個科學的評價體制,就是分類評價。

這個分類應該包括學校層次和學科類型。如果數理化,你都拿一把尺子,只衡量發表的論文篇數,而且非得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這肯定是有問題的。

比如按照國際慣例,數學類論文署名往往按照姓名首字母順序排列,北大和中科院等也將其視作同等貢獻,但在很多高校,排名在後面的作者壓根不算數。

是否取消研究生髮表論文的規定、如何設定考核體系,還是應該尊重學科意見,由各個大學的學科自己做主,讓學術的歸於學術。

極晝:如果取消了論文發表數量的評價指標,有沒有解決辦法或替代方案?

張小元:目前可能還沒有替代方案。就像高考,有很多問題,但你找不到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辦法了。

原來有學術共同體。比如說新聞傳播學專業,根據一個人以往發表的論文和書籍,可以確定哪些教授在這個領域是有推動作用的。在學科內,這些人都是被認同的。他們認為你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大概率都能心服口服。

此外,還有學術權威。有故事說,民國時期,某個人去考北大,沒考上離開了。結果試卷被校長蔡元培看到,馬上把他追回來,聘成教授。蔡元培是公認的學術權威,他覺得可以,不用考試,也能當教授。但這對道德品質的要求非常高,放到現在很難。

所以乾脆用數字化的管理方式。非常明確,一個是看期刊等級,一個是看論文數量,加減乘除就完事了。但這不是在拼學術能力,而是在拼雜誌。

如果實在要一個解決方案,就開個口子。比如10個教授匿名,為1個教授的學術能力背書,可以不按論文發表數量要求他,就看這個人的學術能力,這樣或許可以稍微破冰。但沒有多少教授願意幹這個事情。所以,註定還是要運用量化的規則。

謝資清:

高校和學科應該要有甄別能力,不是說數數論文數量就可以,應該要讓專家、同行評審說了算。像現在比較重要的職稱評審、基金評審,都是專家評審,比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

現在北大、中科院的評價體系都是不錯的,學術水平都由同行專家說了算,這是比較客觀的。我覺得各個大學,包括研究所要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和專家的作用。

但對本科生、研究生來說,所有評審都答辯,條件不成熟。但重要評審一定要儘量客觀公正,尤其不能唯論文為要。當然,沒有哪種方案是有百利無一害,只能逐漸完善,逐漸建立公平和科學的評價體系。此外,學術成果的評價,行政部門不宜干預太多,立足於服務就好,這應該成為我們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一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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