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真的是啟火
新聞很簡短,主要細節都沒有交待,我們只能大概的對案情做一下推想。
雖說女孩隻身一人,又去異性同事家喝酒,這件事很讓人意外,但這也不能成為被害的理由,她是受害者。
就這件事而言,李姓男子既然有這樣的害人之心,不去找他,他也會主動找上你,只是時間問題。
所以,這起案件,男子的故意犯罪,害人動機是主導原因,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同情女孩的不幸,這件事也告誡我們,要善於保護好自己,時刻保持理智。
靠人找
嚴懲不貸!給民眾一個交代
用戶8032660829144
罪有應得,殺人償命!
就是不服氣438
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