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安龍縣2名村幹部受處分

興仁市、安龍縣2名村幹部受處分 | 基層“拍蠅”進行時
日前,興仁市、安龍縣2名村幹部因違紀受到黨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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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興仁市屯腳鎮銅鼓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某穩案
2014年,時任銅鼓村村委會主任王某穩在危房改造項目審核上報工作中,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把關不嚴,將非低保戶王某某戶按低保戶一級享受對象上報、實施,導致該戶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000元。2019年11月,王某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安龍縣龍山鎮半坡村村委會主任賀某舉案
2017年初,賀某舉在明知半坡村納東組農戶龍某某戶已有安全住房的情況下,仍將其納入危房改造對象並通過驗收,導致龍某某戶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5000元。2019年11月,賀某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興仁市、安龍縣紀委監委)
來源:“廉潔黔西南”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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