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2019年“义务教育有保障”脱贫退出知识解读(3)

三、教育脱贫退出验收认定程序

(一)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认定程序

1.乡村申报。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教育行业标准逐户测评,填报拟脱贫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花名册,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核实签字,拟脱贫户签字认可。村两委将拟脱贫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花名册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后,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2.县(区)验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拟脱贫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进行逐户逐项实地评估验收。对照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教育行业标准全部达标的,逐户签订《甘肃省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出具全县拟脱贫受教育人口验收报告(附拟脱贫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花名册),上报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

3.省市核查。省教育厅对当年拟脱贫退出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和核查,市教育局对拟脱贫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进行抽验复核,并查看县级教育贫困退出验收资料。

(二)贫困村脱贫认定程序

贫困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验收与贫困人口脱贫退出验收同步开展。

1.乡村申报。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拟脱贫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达标情况进行自评,出具拟脱贫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情况自评报告(附拟脱贫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花名册),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签字确认,并在本乡镇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后,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查。

2.县(区)核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工作组对乡镇上报的拟脱贫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情况进行逐村逐项实地核查,出具拟脱贫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核查报告,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市教育局验收。

3.市级验收。市教育局组织工作组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拟脱贫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达标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照贫困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标准全部达标的,签订《甘肃省贫困村脱贫达标认定书》,出具拟脱贫村教育行业脱贫退出验收报告,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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