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這3人家中開賭場被判刑,兩人還有前科

遵義仁懷3名男子為牟取不當利益,邀約他人在家賭博並“放水”。12月4日,仁懷市法院經審理,對3名男子依法做出判決。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以來,被告人沈某、母某橋、母某虎3人,多次邀人賭博,其中,被告人母某虎提供場所並抽頭盈利。 法院查明,2018年12月,沈某與母某橋商量後,分別邀請王某、羅某等人在母某虎家中“釣魚兒”(一種賭博方式),母某橋按照5%的利息提供21萬元給羅某,沈某抽頭2萬元分給參賭人員,母某虎收取場地費500餘元。

2019年1月1日,沈某、母某橋以同樣方式邀約參賭人員,母某橋提供23萬元給參賭人員王某,分得抽頭款3000元;1月4日,沈某、母某橋再次以同樣方式邀約參賭人員,並向參賭人員提供資金15萬元。

遵義這3人家中開賭場被判刑,兩人還有前科

庭審中,3名被告人對上述事實不持異議,並希望從輕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沈某、母某虎均曾因賭博罪收到打擊處理,應當重處。但因3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家屬積極退還贓款並繳納罰金,可從輕處罰。 經審理,法院認為3被告人均犯賭博罪,判處沈某、母某虎10個月刑期,各處罰金1萬元;判處母某橋7個月刑期並處罰金1萬元。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黃寶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