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劃定永年區貨運車輛低排放控制區域通告

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永年區分局

邯鄲市永年區交通運輸局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永年大隊

邯鄲市永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劃定永年區貨運車輛低排放控制區的

通 告

永環字〔2019〕70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等11部委《關於印發的通知》(環大氣〔2018〕179號)、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160號)和邯鄲市生態環境局、邯鄲市交通運輸局、邯鄲市公安局、邯鄲市建設局、邯鄲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劃定邯鄲市貨運車輛低排放控制區的通告(邯環規〔2019〕2號)要求,加快推進我區貨運車輛排放汙染物防治,在永年區建立低排放區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貨運車輛採取限行禁行的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低排放控制區的範圍及控制道路

東至東三環(S318永河線至永洋大街段含),南至永洋大街(東三環至107段含),西至西環路(含),北至洺河南路(含);以上區域內所有道路;洺李線(東三環至趙辛線段含)。

二、禁限行車輛類型和區域及路段

(一)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中型和重型掛車及其牽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以及其他中型和重型貨運車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馬車限制駛入低排放控制區和控制道路。

運送用於保障主城區生產、生活、建設等正常活動必需品,以及車主戶籍所在地為低排放控制區內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使用柴油燃料)和使用其他燃料符合相關政策法規及排放標準的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中型和重型掛車及其牽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及其他限行貨運車輛,確需駛入低排放控制區和限行路段的,到永年區交警大隊辦理通行證後,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

(二)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總質量3.5噸及以上)禁止駛入低排放控制區。

三、繞行路線

根據永年區城區周邊路網情況,建議禁限行範圍內的貨運車輛通過以下路線繞行:

(一)東西方向繞行路線為:

1.S211(永峰線)—西環路—北三環—東三環—S318(永河線)。

2.S211(永峰線)—西環路—北三環—東三環—S318(永河線)—S240(趙辛線)—S036(洺李線)—G514(邯臨線)。

(二)南北方向繞行路線為:

1.G107—永洋大街—西環路—廣府大街—焦大線—婁冀線—婁冀永峰連接線—S211(永峰線)—西環路—北三環—G107或G107複線。

2.G107—北三環—東三環—S318(永河線)—S240(趙辛線)。

四、原有通告內容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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