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訴訟受理的基本情況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遼02民初949號)傳票及起訴狀等材料,將公司列為訴訟第三人。

二、有關本次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一)當事人

原告:大連友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益群

住所: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8-1號

被告一:武漢信用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武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徐東路7號凱旋門廣場1棟1層1-1室

被告二:武漢凱生經貿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強

住所:武漢市江漢區發展大道179號天梨豪園(帝逸花園)A,B棟臨街連體商鋪一層

第三人一:武信投資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強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住深圳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第三人二: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強

住所: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七一街1號

(二)原告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股份轉讓交易對價款合計人民幣1,136,095,733.26元;

2、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延遲履行義務期間(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全部履行完畢之日止)的滯納金,暫計算至2019年6月25日為人民幣193,136,274.65元;

3、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共同承擔。

(三)原告主張的訴訟事實與理由

原告大連友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誼集團”)原為公司的控股股東。2016年5月,友誼集團與被告一武漢信用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信投資集團”)、被告二武漢凱生經貿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生經貿”)簽訂協議,友誼集團將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100,000,000股股份轉讓給武信投資集團、凱生經貿設立的子公司。標的股份轉讓價格中:人民幣600,000,000元作為支付給友誼集團的現金對價;人民幣700,000,000元用作收購方按照協議約定承擔擬置出資產債務的款項;人民幣1,500,000,000元用作友誼集團支付擬置出資產的轉讓價款。同時約定,武信投資集團及凱生經貿應在股份轉讓完成後,促成大連友誼將大連友誼擁有的商業及酒店類資產及相應負債、業務(以下簡稱“擬置出資產”)轉讓給友誼集團。

2016年6月28日,友誼集團與武信投資集團及凱生經貿合資成立的武信投資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信投資控股”)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並於2016年7月20日完成標的股份的交割,轉讓完成後武信投資控股持有公司100,0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8.06%,成為公司控股股東。

根據友誼集團的訴請:截止起訴日,武信投資集團、凱生經貿、武信投資控股僅向友誼集團支付了人民幣1,663,904,266.74元交易對價。武信投資集團、凱生經貿、武信投資控股未按照協議約定條款全部履行,已嚴重違約,故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將公司列為第三人。

三、簡要說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無尚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及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由於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和判決,對公司經營產生的影響尚不確定。公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一)《起訴狀》;

(二)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遼02民初949號)傳票;

(三)《關於追加第三人的申請》。

特此公告。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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