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博政令〔2019〕3號
近期,我縣出現了連續乾旱高火險天氣,風乾物燥,森林火災隱患嚴重,全縣森林火警、火災較為頻繁。據氣象部門預報,目前,我縣仍以5級火險天氣為主,是近五年來同期森林防火形勢最嚴峻的一年。為了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發佈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時間:從2019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二、禁火區域:本縣所轄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林區及林區邊緣100米範圍內。
三、禁火要求:
(一)在禁火區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嚴禁入山人員攜帶火種入山。
(二)在禁火期內,嚴禁在禁火區域燒蜂、燒火驅獸、野炊、薰鼠蛇、吸菸及丟菸頭。
(三)在禁火期內,嚴禁在禁火區域內或禁火區域邊緣的墳場燒香燭紙錢和燃放煙花爆竹。
(四)在禁火期內,嚴禁在禁火區域內燒稻草、燒甘蔗葉、燒草皮土灰、燒木炭及煉山等。
(五)嚴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行為。
四、凡違反本《禁火令》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機構,森林火警電話:12119、8210758。
博白縣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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