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分!借了15萬,他不還錢,還去高檔場所,在朋友圈“晒照”

本報岳陽訊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明明有償還能力卻一直拖欠錢款不還。近日,湖南臨湘市人民法院執結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執行人吳某欠款不還,卻經常出去遊玩,出入高檔場所,竟還在朋友圈“曬照”,臨湘法院接到舉報線索後,將吳某司法拘留。在“牢獄之災”的威懾下,吳某還清了全部欠款。因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臨湘法院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1000元的決定。

2018年10月,吳某因童裝生意資金週轉困難,向陳某借款15萬元。雙方約定2019年5月底之前吳某需還清借款。但是還款日期已過,吳某仍未還款給陳某。陳某遂將吳某起訴至臨湘法院。經臨湘法院調解,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吳某於2019年9月30日償還原告陳某借款本金15萬元;如吳某逾期償還,則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未償還部分為基數,按月利率2%的標準支付利息至實際清償之日。

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吳某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過程中,臨湘法院依法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近日,在接到吳某有錢不還的舉報線索後,臨湘法院將吳某司法拘留。拘留後,吳某立即將本息共計153000元還給了陳某。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孫百靈 楊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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