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辦案破常規 以牛抵債促執行

12月4日,延津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王樓鄉某村一養牛戶院中,幾位身著制服的法院幹警正對著牛棚裡的牛標記點數。由於被執行人欠債太多無力償還,只好以“牛”抵償欠款,履行了79316的債務。

靈活辦案破常規 以牛抵債促執行

據瞭解,被執行人吳某向申請人劉某借款7萬餘元,因多次催要無果,劉某將其告上法院。經過法院主持調解,申請人劉某先後兩次讓步,與吳某達成兩次協議,但吳某均未守信按時履行還款義務。該案轉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通過全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吳某名下的財產進行“三查”,經查明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因此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2月4日上午,執行幹警和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瞭解情況,告知其權利義務。之後,被執行人吳某主動提出自己還在家養了5頭牛,可將其飼養的牛以市場價來抵償債務,申請人劉某對此也表示同意。

隨後,執行幹警抵達牛棚,組織雙方就抵債牛的數量、價格等問題進行明確後,在執行幹警和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本案最終以被執行人吳某的五頭牛抵償申請執行人劉某本案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至此本案圓滿化解。

該案件突破了以房產、車輛等物為執行標的的常規執行方式,而是對被執行人飼養的家畜進行以物抵債,體現了執行方式的多元化,有效的促進了案件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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