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的企業避稅套路,慎用

套路一:靈活運用現有法律法規

這個是技術活了,得認真研究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然後根據相關的政策,進行相關的籌劃,常見的方法包括但不僅限於如下:

常規的企業避稅套路,慎用

1、個稅年終獎金調節

在2019-2021年這三年過渡時期,員工的年終獎個稅可以單獨按原來的辦法獨立核算,但從2022年開始,年終獎就要和工資一起合併入綜合所得了。所以在這3年間,大好時光必須得好好把握。

舉個栗子,貴公司某位核心骨幹年薪30萬,如果平均每月發2.5萬,那麼一年要硬頂43,080的個稅(特別說明,本栗子不考慮各項稅前扣除的真空環境,包括5000塊扣除也不要提)。

現在財務和他商量一下,平時發16萬,年底一把唆14萬作為年終獎,那麼平時合計交15,080的個稅,年終13,790個稅,一年合計是28,870個稅,比43,080節省14,210的個稅。

如果是作為大老總的你來瞎BB,和財務說,30萬平時發一半,年終獎唆一半,那麼平時合計交13,080的個稅,年終28,590的個稅,一年合計是41,670個稅,只比43,080少了1,410元。

請看官不要糾結計算過程,我也沒檢查是否有計算錯誤,反正只要明白年終獎不同比例的發放方法,會造成全年個稅大範圍的變動就行。

2、企業購車減稅

我認識一位大老總,佔有慾比較強,自己個人腰包掏了113萬買了一輛土豪車。由於是土豪車,結果自己控股公司商務接待、業務接洽都開這車,連平時同事外出辦公都用這車,事實上呢,這是私車公用了,但人家實力擺在那,簽單籤的也快,倍有面子。

我和他合計了一下,這車如果是公司名義買呢,就成為公司的固定資產了,購入時的13萬的增值稅可以進項抵扣,然後這100萬的車款還能分幾年折舊轉為成本,也就是說這幾年稅務機關會給你少算100萬的企業利潤,對應是25萬的企業所得稅不用交了,同時他也不用將113萬的稅後利潤分紅出來,大概少交28.25萬的個人所得稅,合計一下總共可以少交60萬以上的稅……

而且由於車是公司的,去兩桶油辦一下加油卡開票,平時4S店保養也開票,加油費、保養費等不僅能抵增值稅,還能抵企業成本支出,從而又少交企業所得稅。好吧,說到這裡,我感覺到對面的他,臉已經綠了,還好帽子沒有綠。

常規的企業避稅套路,慎用

3、高新企業所得優惠

這種便是國家統一的政策,針對某些行業、產業的扶持優惠政策,獲得高新企業認定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可以按15%來交,比25%優惠多了哦。這些政策不同行業都有,像之前的雙軟的兩免三減半啦什麼什麼的。

4、研發費用和補助

假如你們公司被認定為高新,或者是其他的特別認證企業,那麼像研發費用除了正常扣除外,還能再加一下槓桿,在交企業所得稅前再按一定比例扣除一次。此外,還有好些地方,又還會按你實際的研發費用,再給你一定比例的獎勵,直接給錢,有時天上真的會掉餡餅耶。

5、季度收入低於30萬

針對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蠻多的,關鍵在於你能不能靈活的運用哦。假設你公司是小微企業,年收入是200萬,每個季度都開票確認50萬收入普票的話,就會錯失季度收入低於30萬普票(或者是月度收入低於10萬)的免增值稅優惠。

我看到好多公司的實際情況是這樣的,第1、2、3季度,每個季度只開30萬的普票確認收入,第4季度再開110萬,恩,然後全年有90萬的收入不用交增值稅和附加了——他們在薅社會主義的羊毛,我們一起鄙視他們!

以上只是舉些簡單易懂的栗子,實務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各憑本事吃飯啦!

常規的企業避稅套路,慎用

套路二:稅收窪地獲取財政獎勵

稅收窪地的操作流程通常是這樣的,在有稅收政策的地區成立子公司,將一些收入轉移到子公司開票,然後子公司享受當地的相關政策實現稅籌,最後將稅籌後的經營成果轉移回母公司。當然,你也可以直接把主體公司設在有政策的地區。

實現稅籌的原理,主要有兩種方式:

方式一:直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比如聞名遐邇的霍爾果斯,是邊疆地區的代表,相信各位大老總都聽過,有些還坐飛機去過呢,國家給予了他們許多特別的政策,比如之前的企業所得稅“五免五減”,但是後來去的人多了,就亂了,然後就收緊了。

再比如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國家也給予了一些特殊的政策,或者一些地區會自行定一些像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這類的政策。

方式二:享受財政扶持獎勵政策

除了直接減免之外,還有許多地方的財政會給予相關扶持獎勵。我們的財政制度是收支兩條線,總體上稅務局管收錢,財政局管花錢。因此,財政扶持獎勵是在你正常繳稅之後,地方政府再將地方留存部分再以扶持的名義獎勵給企業。

以前的叫法是稅收返還,或者是退稅,現在都不這麼叫了,因為許多地方出現過承諾過的事不給兌現的情況,現在大家喜歡叫“扶持獎勵”。說到獎勵政策,又是一個超級大的話題,本著做活做全套的原則,我未來會專門文章來描述那些不可名狀的內幕,你想怎樣,是不聽到全套就非常期待?!

套路三:合理合法重構商業模式(搞定發票)

套路三的內容更不可名狀,通常只適合線下講,不適合我們的核心價值觀。當然了,我也從來也沒有鼓勵大老總們這麼做,我只能用很婉約的詞彙、很鄙視的態度來簡單描述一下別人家的做法。

由於我們稅務機關是以票控稅,所以,幾乎任何情況下的增值稅進項抵扣,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的企業所得稅抵減,就是看你有沒有票咯。

然後呢,各位大老總都知道,實務中,太多情況獲取不到發票,比如向二房東租辦公室,人家就是沒法給你票;比如向小廠採購一批貨,人家說要發票的話,要加20個點,我利潤也10個點呢,我能要麼?!再比如說,不小心把去足浴店請客戶泡腳的發票給丟了,我找誰去補開去?!

如果上述事項我找不到其他票來抵的話,那我是不是至少企業所得稅要多交了?企業所得稅多交了就有額外的利潤呀,這額外的利潤我遲早也要交個人所得稅呀。所以,好多人只能無奈去找票了。

有些人是這麼操作的,通過非關聯方的第三方個人,成立個體戶,公司將無票支出業務都包給個體戶,個體戶開票確認收入後,按核定徵收的方法繳納所得稅,就不用再票衝自己的成本了。

另外有些大老總人比較懶,問同樣也是創業的朋友:“你公司暫時沒有業務,要不每個月開30萬普票給我,反正增值稅也是免稅的,企業所得稅利潤100萬以內也只要5%的優惠稅率,這樣,我給你10個點,你還能掙5個點呢!”

這位朋友以為自己掙了,沒想到,不知不覺中,被這位大老總朋友挖了一個超級大坑,為什麼呢?請關注我,持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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