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法院的眾多“首次”(四)

10、198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下文,改革人民法院審判員、檢察院檢察員待遇。經過多次上訪、力爭,終於在1989年3月得到落實。按照規定比例,我院的報告,足額獲批,有孔令元(副院長)、張文廣(副院長)、李柏華(督導員、審委會委員)、莫元美(刑庭庭長)、張業華(民庭庭長)、趙景彬(經濟庭庭長)、朱永林(刑庭副庭長)、郝青維(行政庭庭長)朱宏權(執行庭庭長)、馬傳開(城關法庭庭長)、湯雲虎(城郊法庭庭長)、侯玉田(沫河口法庭庭長)陳友貴(劉集法庭庭長)倪興學(辦公室主任、審委會委員)等16人為正科級;王亮珠(告申庭副庭長)、查鳳梧(告申庭副庭長)、仲崇良(執行員、辦公室副主任)、彭朝剛(經濟庭副庭長)、張成雲(民庭副庭長)、楊榮光(城關法庭副庭長)、張茂清(朱頂法庭副庭長)、董學鵬(新集法庭副庭長)等8人副科級。


11、1988年4月,五河縣政法大樓竣工,法院分得15間,法院幹警第一次走進樓房裡辦公。


12、1988年4月,法院有了自己的檔案室,配備了專職檔案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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