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董國祥、白順興、王建勳決定逮捕

中新網12月1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對湖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湖北警官學院原黨委書記董國祥(正廳級)、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門源縣委原書記白順興(副廳級)、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建勳(副廳級)作出逮捕決定。

湖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湖北警官學院原黨委書記董國祥(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汙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黃岡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黃岡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汙罪對董國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門源縣委原書記白順興(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對白順興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建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建勳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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