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取消農業稅,當時農民是什麼反應?

準確的說應該是從2006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了2600多年的農業稅正式徹底取消,對於農業稅的取消,廣大農民的第一反應是激動,第二反應是高興,第三反應是激動的高興!


2005年取消農業稅,當時農民是什麼反應?


大家都知道,農業稅在我國已經實行了2600多年,2600年前的春秋時期(前594年)的魯國就開始實行了農業稅——“初稅畝”,以後的歷朝歷代都延續了下來。漢代叫“租賦”,唐朝稱“租庸調”,國民政府時期叫“田賦”,即便是新中國成立之後,因為當時我國的資源比較匱乏,所以農業稅仍然是我國主要的稅收來源,1950年,農業稅佔當時稅收收入的39%,是財政的重要支柱。

不過自從改革開放之後我國經濟出現了迅猛發展,各地的經濟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財政結構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改革開放之前,農業稅對我國財政收入仍然具有很大的貢獻,比如1979年,農業稅佔稅收的收入仍然達到5.5%,但是自從改革開放之後,我國的工業以及第三產業迅猛發展,工業以及第三產業對稅收的貢獻迅速增加,對應的農業稅在稅收中的比例逐漸下降,到了2004年,農業稅佔各項稅收的比例已降至1%,所以農業稅對於全國的總體稅收來說影響已經不是很大,在這種背景之下,我國決定把延續了2600多年的農業稅給取消掉。

當然我國取消農業稅並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漸進的進行,先是在局部地區進行試點,然後逐漸在更多的地方推廣開來,最後才全面正式取消農業稅。

2000年,我國開始在安徽省試點推行農村稅費改革,並逐步擴大範圍,到2003年在全國範圍內鋪開,先後取消了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向農民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了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義務工,取消了牧業稅和除菸葉外的農業特產稅。

2005年12月,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使得在我國沿襲2600年之久的農業稅徹底進入了歷史。


2005年取消農業稅,當時農民是什麼反應?


農業稅的取消可以說是一個劃時代的舉措,這個事件勢必將會成為歷史上重要的事件之一。而農業稅取消之後對廣大農民來說,可以說意義重大,這種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減輕了農民的負擔。

雖然到了2004年農業稅佔全國總體稅收的比例不足1%,這個比例非常小,但是從絕對量來看農業稅仍然是一個不小的數目。比如2004年全國共完成稅收收入25718億元,如果按照農業稅相當於總體稅收的1%計算,那麼農業稅也有將近257億,這對於廣大農民來說可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農業稅的取消,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減輕了農民的負擔。

第二、農民的身份有了重新的定義。

農業稅的存在實際上體現了城市和農村二元體系的存在,說白了,就是農村的居民跟城市的居民地位是不對等的。但是農業稅的取消,讓大家對農民有了重新的認識和定義,它是對農民的一種解放,是對農民在稅負上與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復。

而且隨著農業稅的取消,隨後很多地方都開始取消了農村戶口,目前很多地方都是實行的是統一的居民戶口,已經沒有了城鄉上的區別,所以現在大家對城市和農村的概念越來越模糊,目前農民更多的並不代表一種身份,而是一種職業而已,這種身份的重新定義,對於農民來說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的。


2005年取消農業稅,當時農民是什麼反應?


第三、帶來農民的增收,對於促進內需具有一定的意義。

實際上農業稅的存在並不是簡單的是一種稅收,這裡面還有圍繞農業稅而展開了各種稅費。以農業稅為載體,派生出從農民、農村、農業攝取剩餘的稅費的品種其實是很多的,而農業稅的取消,使這種到處向農民伸手的體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

而且農業稅取消之後,我國隨後又推出了各種農村扶植政策,國家加大了對三農的扶持力度,目前我國不僅沒有徵收農業稅,國家每年還會給予農業直接的補貼。

所以現在農民種地不僅負擔減少了,還可以獲得更多的資金扶持,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而農民的增收反過來又會刺激內需的發展。所以我們看到,最近十幾年我國農村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目前有些農村的生活水平,甚至比城市裡面的生活水平還要高。


2005年取消農業稅,當時農民是什麼反應?


總之,農業稅的取消讓農民實現了歷史性的轉變,農業不再是隔閡農村跟城市的一道牆,農民不僅去掉的身份上的標籤,更重要的是實現了收入的快速增長。所以農業稅的取消對於農民來說意義是非常重大的,因此廣大農民除了激動就是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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