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於空氣重汙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於空氣重汙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於空氣重汙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據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2019年12月11日零時起,成都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二級預警(橙色)。按照《成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以及《關於空氣重汙染期間中心城區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簡陽市啟動我市建成區道路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二級預警(橙色)響應。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空氣重汙染橙色預警期間,執行全天24小時禁止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在我市城區建成區道路上通行的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二、我市城區建成區範圍是指成簡快速通道C段、雄州大道C段(含雄州大橋);雄州大橋與雄州大道交叉路口以南;簡州大橋與318國道交叉路口以南;318國道與縣道螺簡路交叉路口以北的區域;321國道與沱五橋交叉路口以北;建設西路與鳳山路交叉路口以東。

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環境監測及環境監察執法、城市管理執法及執行任務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車輛;

(二)新能源汽車、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車(網約車除外)、校車、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運鈔車;

(三)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四)持有《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證》的交通車和《三綠工程證》的拉運鮮活農副產品車輛;

(五)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四、在採取空氣重汙染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五、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管理。對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處罰和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


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12月10日

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於空氣重汙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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