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縣縣職教中心原培訓科科長、黨支部副書記兩教師因套取私分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資金、對抗組織審查受處分

河北省寧晉縣縣職教中心原培訓科科長張翠華、黨支部副書記王孟強套取私分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資金、對抗組織審查問題。

2016年至2018年,張翠華、王孟強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列會議室使用費用、提高會議室使用費標準和降低學員餐費標準等方式,套取生豬、玉米、食用菌斑等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專項資金11.9萬餘元,並將套取資金中的4.77萬元據為己有。2018年3月,在縣紀委調查期間,二人為避免其虛開發票套取專項資金的問題被查出,3次找到某賓館總經理,送給其4萬元,要求其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2018年7月,王孟強、張翠華均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降低兩個崗位等級)處分。其涉嫌貪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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